以案说法
世界500强企业在厦避税被查 补交税费超8亿
添加日期:2014年01月21日
家世界500强企业正处在业务上升期,利润却反常剧降,与此同时,财务报表上则出现了高额的期间费用。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2013年11月29日,厦门市国税局查结某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避税案件,对该公司支付的大额跨境服务费实施了纳税调整,累计查补税款和利息将超过8亿元。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认为,该案是全国首个针对大额跨境服务费开展反避税调查的成功案例,为全国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示范。
销售收入不断增长利润却大幅下降
某跨国企业分别于1998年和2004年在厦门设立两家子公司。从2008年开始,在销售收入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两家中国子公司的利润率却大幅下降,财务数据显示,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支付集团内部的费用大幅增加。2008年至2010年,两家中国子公司向该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关联公司支付高额的跨境服务费,总金额达到38亿元。
厦门市国税局反避税调查小组发现,“跨境服务费”实际上是将该跨国集团全球服务成本池中的费用先分配给设在新加坡的关联公司,关联公司作为全球运营中心,再分配给中国子公司。而关联公司在新加坡的经营所得可免缴企业所得税,因此,这其中存在利用国家间税制差异转移利润的嫌疑。2010年5月,厦门市国税局正式对该跨国企业两家中国子公司启动反避税调查。
支付巨额跨境服务费实为转移利润
在历时近四年的调查中,国税人员经过大量排查,终于在如山的资料中发现一份工作底稿,上面的记录显示,该跨国公司总部与新加坡关联公司之间签订了合同,明确按相关部门雇员人数来计算分摊跨境服务费,但关联公司与中国子公司却是按照销售收入分摊费用;同样的费用分摊,关联公司对该公司信息系统开发、研发、市场营销等无形资产享有经济所有权,而中国两家子公司以更高的比例分摊费用,却不享有任何所有权和利益。
此外,从该跨国公司实际内部现金流向和会计记录来看,跨境服务费是先在跨国公司总部与新加坡的关联公司之间分摊,再由关联公司分配给中国子公司。随着一条条线索浮出水面,该公司利用跨境服务费转移利润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
四年累计查补税款及利息超8亿元
在不断的举证、谈判、再举证和再谈判中,调查小组对列支的每一个细项、每一个类别,都详细核查和论证。最终,通过十余轮正式谈判,在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专家的支持和帮助下,该跨国企业接受了调查小组对于跨境服务费中业务建议费、信息系统(IT)支持费用、研发费用和市场支持费用的定性定量调整建议。该案最终于2013年12月圆满结案,累计查补税款和利息将超过8亿元,目前已入库税款4.36亿元、利息0.78亿元。
销售收入不断增长利润却大幅下降
某跨国企业分别于1998年和2004年在厦门设立两家子公司。从2008年开始,在销售收入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两家中国子公司的利润率却大幅下降,财务数据显示,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支付集团内部的费用大幅增加。2008年至2010年,两家中国子公司向该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关联公司支付高额的跨境服务费,总金额达到38亿元。
厦门市国税局反避税调查小组发现,“跨境服务费”实际上是将该跨国集团全球服务成本池中的费用先分配给设在新加坡的关联公司,关联公司作为全球运营中心,再分配给中国子公司。而关联公司在新加坡的经营所得可免缴企业所得税,因此,这其中存在利用国家间税制差异转移利润的嫌疑。2010年5月,厦门市国税局正式对该跨国企业两家中国子公司启动反避税调查。
支付巨额跨境服务费实为转移利润
在历时近四年的调查中,国税人员经过大量排查,终于在如山的资料中发现一份工作底稿,上面的记录显示,该跨国公司总部与新加坡关联公司之间签订了合同,明确按相关部门雇员人数来计算分摊跨境服务费,但关联公司与中国子公司却是按照销售收入分摊费用;同样的费用分摊,关联公司对该公司信息系统开发、研发、市场营销等无形资产享有经济所有权,而中国两家子公司以更高的比例分摊费用,却不享有任何所有权和利益。
此外,从该跨国公司实际内部现金流向和会计记录来看,跨境服务费是先在跨国公司总部与新加坡的关联公司之间分摊,再由关联公司分配给中国子公司。随着一条条线索浮出水面,该公司利用跨境服务费转移利润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
四年累计查补税款及利息超8亿元
在不断的举证、谈判、再举证和再谈判中,调查小组对列支的每一个细项、每一个类别,都详细核查和论证。最终,通过十余轮正式谈判,在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专家的支持和帮助下,该跨国企业接受了调查小组对于跨境服务费中业务建议费、信息系统(IT)支持费用、研发费用和市场支持费用的定性定量调整建议。该案最终于2013年12月圆满结案,累计查补税款和利息将超过8亿元,目前已入库税款4.36亿元、利息0.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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