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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体制改革需兼顾四重目标
添加日期:2014年01月07日
“促进经济增长、预防和治理经济波动、改善收入分配、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是现代财税体系的四重目标,也是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四大挑战”。1月4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学教授郑新业做客岭南大讲坛。公众论坛,就如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与公众交流。
郑新业认为,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兼顾上述的四重目标。为了解决污染问题、收入分配问题,现行的财政制度已经无法满足需要,必须改革。“要想治理污染,必须要有新的税种,全世界的历史经验表明,税收是治理污染除了管制之外非常有效的手段”。
郑新业举例说,要想改善收入分配,就需要遗产税、赠与税,需要更加有效的所得税。“将钱从富人那里拿出一部分来帮助穷人,这才是目的,降低基尼系数不是目的,而是结果”。郑新业说,从这个意义上讲,贫困县制度是“最糟糕的制度”,资金到了贫困县,但是不一定到了最贫困的人那里。
郑新业强调,为了保持经济增长,总的税负不能再增加。改善收入分配要有新的税种,治理污染需要有新的税种,但总的原则是稳定宏观税负。在这个过程中,税收收入结构、支出结构都需要调整,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要调整。
“我们必须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郑新业说,现在很多人在喊地方政府“缺权”,其实世界上越是现代的国家,中央政府就必须越强大,越强大的市场经济就需要越强大的中央政府。“要想改善收入分配,地方政府是做不到的,污染治理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