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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融资链套中套:五矿有色涉16亿问题增值税发票
添加日期:2014年02月24日
自2007年开始,资本市场每年都出现刘汉家族的企业向中国五矿集团下属公司出质股权的公告。具体而言,汉龙集团,包括旗下多家公司,向五矿有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1.1万余份;五矿有色向宏达集团,包括旗下子公司,开出1000余份增值税发票;宏达集团向汉龙集团开出增值税发票9000余份。这背后持续6年,累计数百亿金额,却没有实际矿物交割的锌锭贸易,正成为刘汉家族面临经济犯罪指控的焦点。
据新华社报道,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于2月20日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经济犯罪方面,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五矿集团控股子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矿有色”)及其下属企业,卷入与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汉龙集团)、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达集团)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在2008年至2013年间,五矿有色涉嫌向宏达集团虚开增值税发票逾16亿元,价税合计超过110亿元。
由于每年五矿有色向宏达下属企业销售锌锭的金额超过20亿元,这一连环贸易提升了五矿有色的业绩。同时,五矿有色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方式,从其锌锭的供给方汉龙集团下属企业获得9%-16%不等的利息。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12.7亿元人民币。据其官方网站显示,2009年,五矿有色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2.23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达到20.73亿元人民币。显然,来自和汉龙集团、宏达集团的生意也上述业绩作出了贡献。
参与其中的刘氏企业亟待缓解资金压力,通过锌锭贸易提升业绩后便于中短期融资。参与此案事务的知情人士透露,刘汉在控制了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汉龙高新)、广汉佳德、平原实业、凯达实业等70家公司后,资金量需求庞大。加之嗜赌,“在澳门赌场,输的钱,有十亿元(人民币)左右。”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矿产等大宗商品价格暴跌,刘汉又在2009年扩张海外投资,加剧了以此为主业的汉龙体系资金压力。
汉龙集团与五矿有色的接触,源于2006年年底。经中间人介绍,2006年底,刘汉与五矿有色相关人士在北京的一家咖啡厅见面洽谈合作。后来,五矿有色相关人士专门赴四川和宏达集团高层洽谈。
2007年4月,汉龙集团、五矿有色、宏达集团三方达成协议。汉龙集团以其子公司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600331.SH)股票做质押,向五矿有色融资6亿元;同时,“为了增加五矿有色的业绩”,宏达集团与五矿有色完成每个月约5000吨锌锭的交易。
在合作过程中,汉龙集团以购买锌锭为由,与宏达集团签订虚假贸易合同,将资金多次转往宏达集团。宏达集团则给汉龙集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扣除印花税等费用成本后,将资金转给五矿有色。
宏达集团也与五矿有色签订了虚假的贸易合同,五矿有色根据宏达集团转来的金额,先是给宏达集团虚开增值税发票,再扣除“利润”后,将资金又转回到汉龙集团的账上。
在具体合作中,汉龙集团一般由下属的广汉佳德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公司和四川平原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合作方。宏达集团及五矿有色也曾分别指定由下属公司或其他公司参与这项合作。
三者之间形成这种“环装封闭的循环体系”,时间长达将近6年。在这个过程中,汉龙集团既获得了融资,而且还以此贸易为背景,获得了大量的贷款或为获得贷款提供便利。五矿有色和宏达集团既可以通过虚假贸易提升业绩,又从中获得稳定的收入。因此,甚至在2013年3月,刘汉被警方控制后,这种合作模式仍然在继续,直至2013年6月底。
经过相关审计后的数据是:2008年7月10日至2013年6月25日,此三方账面流转的锌锭共约75.3万吨,共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2万多份,价税总计约331.9亿元,税额48.22亿元。
具体而言,汉龙集团,包括旗下多家公司,向五矿有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1.1万余份;五矿有色向宏达集团,包括旗下子公司,开出1000余份增值税发票;宏达集团向汉龙集团开出增值税发票9000余份。
新华社报道称,刘汉等人掌控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外公司4家;以汉龙高新、广汉佳德、凯达实业、四川平原、丰谷酒业等公司为贷款融资平台,获取贷款约46亿元人民币。
相关采访显示,由于汉龙、宏达和五矿三方连环贸易体量较大,上述融资平台由此获得贸易融资的诸多便利,对刘汉家族的投融资平衡作用显著。(编辑贾红辉张凡申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