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虚开发票违法!税务总局曝光8起典型案例
添加日期:2021年05月11日
近年来,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让众多企业获得感满满,但也有一些不法分子打起了歪主意,虚开发票、骗取退税甚至是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
打击涉税违法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税务部门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下,各地税务部门联合公安等部门重拳出击,在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破获多起虚开发票案件,净化了税收环境,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8起虚开发票违法典型案例。
不法分子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借助电子发票开具方便等虚开发票,扰乱税收经济秩序
具体来看,此次国家税务总局曝光的8起虚开发票违法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三类。
利用企业发票富余额度,从事虚开发票犯罪活动——
近期,北京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部门联手,成功破获“8?27”虚开案。犯罪团伙直接或间接控制30余家虚开企业,针对客户多为个体工商户、个人且部分人员不需要发票这一特点,将销售收入打入个人账户形成票货分离,利用大量发票富余额度,从事虚开发票犯罪活动。该团伙2013年至2019年间涉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万余份,涉案金额109亿元;涉嫌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万余份,涉案金额3.23亿元。
利用电子发票开具方便等特点实施虚开发票违法行为——
在四川查处的“5?21”电子普通发票虚开案中,成都警税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发现同一团伙利用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便利措施,控制空壳企业919户,向全国31个省(区、市)21821户下游企业或个人虚开增值税发票11万余份,虚开金额31亿多元,其中虚开电子普通发票2807份,虚开金额1.05亿元。
在深圳查处的“护航1号”电子普通发票虚开案中,犯罪团伙控制了580余家注册在深圳的空壳企业,利用电子普通发票便利属性,采取异地开票的手段,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5.8万余份,涉案金额10亿多元。其中虚开电子普通发票37734份,虚开金额2.35亿元。
对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动起了歪脑筋——
2020年3月,上海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大数据分析筛查,发现一个虚开发票团伙利用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及办税便利条件,大肆开展虚开犯罪活动。随即,上海市公安部门与税务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对8个虚开犯罪团伙及122户受票企业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21名。
还有人利用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骗取政府补贴。2020年12月,江苏警税协同配合,成功破获某软件科技公司虚开案。该公司控制人利用国家对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虚高软件产品价格向当地37家实体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518万元,同时与受票单位勾结,共同制作虚假材料骗取当地工信部门鼓励企业技术升级的财政补贴。
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进一步提升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度
“打击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具体行动,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当前,疫情冲击尚未消散,减税降费持续发力。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是保护和帮助守法纳税人的重要措施,也是保证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保证依法诚信的纳税人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的有效手段,更是营造公平、透明税收营商环境的必由之路。
对违法犯罪者的严厉打击就是对守法者的最好保护。自2018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组织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累计查处“三假”企业36万户,挽回税款损失875亿元,挽回出口退税损失292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三假”案件查处情况看,当前不法分子利用种种手段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现象依然突出。“三假”案件有六个方面突出特征:“空壳企业”成为虚开发票攫取非法利益的主要载体;“粗暴虚开”成为虚开团伙大肆违法犯罪的主要方式;“走逃失联”成为不法分子逃避打击的主要方法;“买单配票”成为目前骗取出口退税的主要手段;“黄金制品”“软件产品”成为骗税分子谋取不法利益的新型道具;“虚假申报”成为骗取涉疫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途径。
“税务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会同公安机关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对损害国家利益的税收违法犯罪个人或团伙,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该负责人说。
李旭红认为,此次打击虚开骗税行动是多部门联合行动的成功案例,下一步可以在三个方面继续发力:
一是税务部门继续加强与公安、银行等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同,还可以针对企业类别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不同的监管政策,进一步提升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度;
二是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对纳税人涉税行为进行风险自动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对具有低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恰当提醒,对具有中高涉税风险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监管或开展调查。既以严格的标准依法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打击涉税违法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税务部门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下,各地税务部门联合公安等部门重拳出击,在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破获多起虚开发票案件,净化了税收环境,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8起虚开发票违法典型案例。
不法分子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借助电子发票开具方便等虚开发票,扰乱税收经济秩序
具体来看,此次国家税务总局曝光的8起虚开发票违法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三类。
利用企业发票富余额度,从事虚开发票犯罪活动——
近期,北京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部门联手,成功破获“8?27”虚开案。犯罪团伙直接或间接控制30余家虚开企业,针对客户多为个体工商户、个人且部分人员不需要发票这一特点,将销售收入打入个人账户形成票货分离,利用大量发票富余额度,从事虚开发票犯罪活动。该团伙2013年至2019年间涉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万余份,涉案金额109亿元;涉嫌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万余份,涉案金额3.23亿元。
利用电子发票开具方便等特点实施虚开发票违法行为——
在四川查处的“5?21”电子普通发票虚开案中,成都警税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发现同一团伙利用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便利措施,控制空壳企业919户,向全国31个省(区、市)21821户下游企业或个人虚开增值税发票11万余份,虚开金额31亿多元,其中虚开电子普通发票2807份,虚开金额1.05亿元。
在深圳查处的“护航1号”电子普通发票虚开案中,犯罪团伙控制了580余家注册在深圳的空壳企业,利用电子普通发票便利属性,采取异地开票的手段,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5.8万余份,涉案金额10亿多元。其中虚开电子普通发票37734份,虚开金额2.35亿元。
对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动起了歪脑筋——
2020年3月,上海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大数据分析筛查,发现一个虚开发票团伙利用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及办税便利条件,大肆开展虚开犯罪活动。随即,上海市公安部门与税务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对8个虚开犯罪团伙及122户受票企业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21名。
还有人利用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骗取政府补贴。2020年12月,江苏警税协同配合,成功破获某软件科技公司虚开案。该公司控制人利用国家对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虚高软件产品价格向当地37家实体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518万元,同时与受票单位勾结,共同制作虚假材料骗取当地工信部门鼓励企业技术升级的财政补贴。
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进一步提升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度
“打击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具体行动,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当前,疫情冲击尚未消散,减税降费持续发力。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是保护和帮助守法纳税人的重要措施,也是保证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保证依法诚信的纳税人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的有效手段,更是营造公平、透明税收营商环境的必由之路。
对违法犯罪者的严厉打击就是对守法者的最好保护。自2018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组织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累计查处“三假”企业36万户,挽回税款损失875亿元,挽回出口退税损失292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三假”案件查处情况看,当前不法分子利用种种手段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现象依然突出。“三假”案件有六个方面突出特征:“空壳企业”成为虚开发票攫取非法利益的主要载体;“粗暴虚开”成为虚开团伙大肆违法犯罪的主要方式;“走逃失联”成为不法分子逃避打击的主要方法;“买单配票”成为目前骗取出口退税的主要手段;“黄金制品”“软件产品”成为骗税分子谋取不法利益的新型道具;“虚假申报”成为骗取涉疫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途径。
“税务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会同公安机关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对损害国家利益的税收违法犯罪个人或团伙,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该负责人说。
李旭红认为,此次打击虚开骗税行动是多部门联合行动的成功案例,下一步可以在三个方面继续发力:
一是税务部门继续加强与公安、银行等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同,还可以针对企业类别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不同的监管政策,进一步提升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度;
二是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对纳税人涉税行为进行风险自动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对具有低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恰当提醒,对具有中高涉税风险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监管或开展调查。既以严格的标准依法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此外,可以结合增值税电子发票全面推行的时机,利用税收大数据技术,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流程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精准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