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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绩效管理:抓班子促落实提质效
添加日期:2021年03月22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总局党委持续探索完善适应税务部门特点的抓班子、带队伍、促落实制度机制。针对上级班子抓下级班子“不易抓”、班长抓本级班子成员“不好抓”、奖惩措施与手段有限“抓不硬”、恒劲不够与韧性不足“抓不长”等难点问题,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带领党委一班人,积极创新实践并不断改进改善“绩效管理抓班子”的工作机制。经过近八年来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推、坚定不移地改、坚定不移地用”,税务绩效管理走出了一条对标中央新精神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之路、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保驾护航之路、同步推动党建与税收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融合共进之路。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就是要把确保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作为绩效管理的根本遵循。
税务总局党委牢牢把握绩效管理抓班子、促落实、提质效的战略定位,始终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年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等部署要求,实行年初既定目标与年中动态调整相结合,科学编制并及时优化绩效指标体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考评全覆盖、税务总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考评全覆盖。
经过持续探索实践,税务总局不断完善升级包括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办法、绩效考评规则在内的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4+4+4+N”的税务绩效管理框架体系:考评范围覆盖总局各司局、各省级税务局、驻各地特派办、副省级城市税务局“四类对象”;考评事项包括依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年初工作部署、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涉税内容、年中调整工作任务、其他重点工作“四处来源”;考评指标归为党的全面领导、税收改革发展、工作运转保障、各方多维评价“四大板块”;对需要啃硬骨头的重大改革事项制定“N个专项”考评办法。
在具体操作中,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落实支持国家战略税收政策、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明确各年度主攻方向和工作着力点,并对“营改增”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任务制定专项考评办法、完善配套考评措施,从压实责任、推动落实、提质增效着眼,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既考“干没干”,对工作进度和完成数量进行考评;更考干得“好不好”,强化年度间重点工作纵向比较,统筹不同地域、不同部门差异因素,对工作质量和实际成效加强考评。
坚持为民服务办实事
坚持为民服务办实事,就是把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满意度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目标。
税务总局党委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将外部评价、内部评价与业绩评价统筹起来,加强“税收营商环境”和“基层满意度”等指标的考评,既突出服务好纳税人缴费人,又促进为基层减负服务好税务人。
一方面,将税务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纳入考评,既考省局又考相关司局,加大基层税务局差评整改情况的考评力度,并将每年度第三方独立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和总局部署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纳入考评。
另一方面,设置基层对上级机关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工作指导、为基层减负、解决基层难题等考点,由干部对本单位相关工作依托绩效考评系统网上评价,充分反映干部群众实际感受,倒逼工作质效不断提升。特别是加大对持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考评力度,以结果为导向逐步加大量化机考占比和第三方评价权重,严禁单纯为考评而要求基层填表报数、撰写报告,严禁能从信息系统中取数仍要求基层报送数据报表,严禁绩效指标搞层层加码等,通过严考“考评者”,促进各级各部门聚焦重点定措施、轻装上阵抓落实。
坚持创新驱动优方式
坚持创新驱动优方式,就是把依托大数据健全考评机制作为绩效管理的强力支撑。
在大数据时代,必须善于运用数据加强对税收工作的过程监控,提高绩效考评结果的公正性。税务总局党委高度重视创新绩效考评方式方法,在实施绩效管理之初就通过自主开发运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贯通五级税务机构的“一张网、全覆盖”,通过每年迭代升级,不断实现更精准地为各级各部门“画像”,确保每项绩效指标考评都“实打实”。特别是近两年来,把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趋势,税务总局不断完善“信息系统+业务应用+内控绩效”的“大三角”税收治理体系,把绩效管理“内嵌”到各业务系统,将绩效考评作为业务流和工作流的最后一个环节,推进绩效管理与相关信息系统有机融合、一体运行,不断提升“机生机汇机考”的自动化考评水平,目前已经将量化机考的指标分值权重逐步提升到80%。
与此同时,强化融合考评机制,不断拓宽绩效相关信息采集渠道,综合运用政府督查、外部审计、巡视巡察、信访、舆情等结果信息,通过广泛收集与实地查核相结合,实现多方面绩效信息相互补充印证;强化“督考合一”机制,将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批示指示全部纳入考评,制发督办考评事项清单,以督的方式抓实过程考评;强化协同考评机制,将内控监督结果作为组织和个人绩效考评依据,提升“一体化推进、嵌入式考核、智能化应用”水平,务求考严考准、考出实效。
坚持激励约束强导向
坚持激励约束强导向,就是把深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作为绩效管理的关键举措。
绩效管理的生命力在于真考真用。税务总局党委将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和分领域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职务职级并行相结合,有效破解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管理顽疾。
在年度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中,司局和省局主要负责人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均产生自组织绩效优秀单位,并且在总职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对上一年度考评成绩最后两名的司局或省局,次年各扣减一个从其内部提任副司局长的名额,由总局从排名前两名的司局或省局提拔优秀干部来补充;对没有实职空缺的,就用职级名额奖惩。
在抓好总局司局和省局绩效考评结果运用的同时,督促指导各省、市、县税务局用好绩效考评结果,并将运用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明确要求各级落实综合挂钩办法,严考实用绩效考评结果,促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让,并通过实地察访与绩效考评相融合机制,对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干部严肃问责,进一步让愿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者脱颖而出,让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者无所遁形,鲜明地树立“让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出力者出彩”的用人导向,激发广大税务干部干事创业正能量。
坚持久久为功求实效
坚持久久为功求实效,就是把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作用作为绩效管理的不懈追求。
税务总局党委经过近八年坚持不懈的探索实践,绩效管理已迭代升级9个版本,“绩效管理抓班子”工作机制越来越成熟成型,在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越来越明显,为税务部门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抓手。
“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干事创业的动力活力得到激发。实践证明,绩效管理已经成为各级税务局党委作决策、定部署的“指挥系统”,压责任、抓落实的“驱动系统”,找问题、补短板的“检测系统”,评优劣、论奖惩的“动力系统”,让上级抓下级、班长抓成员、成员抓分管部门及联系单位更加有规有矩、有章有法。
税务部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社会形象得以树立。紧扣中央新要求与时俱进调整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有效引导了各级税务机关不折不扣落实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时掌握和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服务各级党政领导决策和市场主体发展。特别是通过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纳入绩效考评,促使各级税务机关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效;通过在绩效考评中始终把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作为重要内容,促进解决了一大批基层税务部门和干部面临的实际问题,既为基层减负,又激发了基层活力。
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覆盖的考核内容和系统化的考评标准,有力促进了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确保了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全国税务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65.7万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新增减税降费合计超过7.6万亿元,办理出口退税7.07万亿元,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住经济基本盘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过统筹整体考评与专项考评相结合,对重大改革任务专项考、专题督、专门用,促进了“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各项重大改革平稳落地,确保了在抗疫情、促发展的大战大考中,有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