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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832个已摘帽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达14.6%
添加日期:2021年02月26日
记者2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增值税发票最新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质齐升,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增速达14.6%。
分区域看,东北地区已摘帽贫困县近两年销售增速加快提升,2019年增长13.6%,2020年增长29.7%,增速跃居四大区域首位;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年均增速分别为18.7%、15.6%和13%。此外,2020年,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中有683个县企业销售收入实现正增长,占比达82.1%。
分行业看,支撑大量贫困人口就业的农林牧渔业、建筑业、住宿餐饮和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增速较快,交通物流状况持续改善。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制造、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租赁商务服务行业销售增速较快,年均增速分别为45.4%、35.1%、24.7%和38.8%,推动已摘帽贫困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扶贫龙头企业经营规模迅速扩大,企业经营效益不断改善。2016年以来,扶贫龙头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年均增长43.9%;户均实现利润额从2015年的108万元增至2020年的673万元;企业销售利润率从2015年的10.4%提升至2020年的15.4%。
此外,重点地区扶贫产品消费增速较快。2020年扶贫产品经销样本企业销售占比最高的云南、湖南和四川三地年均增速分别为18.7%、14.4%和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