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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离岛免税购物可邮寄提货
添加日期:2021年02月03日
2月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从即日起,海南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岛内居民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可选择返岛提取。
公告指出,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岛信息在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含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外,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的,收件人、支付人和购买人应为购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
公告指出,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岛信息在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含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外,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的,收件人、支付人和购买人应为购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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