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法规
关于确定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报名截止时间的通知
添加日期:2020年04月27日
财会便〔2020〕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各中央企业、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管理各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预算管理各医院:
经研究,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将于2020年5月29日截止报名。请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并于6月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类、事业类报名人数反馈财政部会计司会计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68553024,68553026(传真)
电子邮箱:renyuanchu@mof.gov.cn
财政部会计司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