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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深协同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一体化
添加日期:2020年07月07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联合召开粤港澳大湾区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合作会议,共同签署《粤港澳大湾区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密切税务合作,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
根据协议,双方将开展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深化区域性税收风险联合分析、打造大企业“新知”共享平台、联合开展税收风险防御系统项目等多项创新性合作,同时在建立粤深大企业涉税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大企业纳税服务合作、加强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合作、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下一步,粤深两地税务部门将搭建协调高效的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全方位合作共享。
“粤深税务跨区域合作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重要举措。”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项清表示,2020年上半年粤深两地大企业税收占总税收比重均超过60%,此次跨区域合作能够为大企业营造更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税收营商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根据协议,双方将开展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深化区域性税收风险联合分析、打造大企业“新知”共享平台、联合开展税收风险防御系统项目等多项创新性合作,同时在建立粤深大企业涉税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大企业纳税服务合作、加强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合作、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下一步,粤深两地税务部门将搭建协调高效的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全方位合作共享。
“粤深税务跨区域合作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重要举措。”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项清表示,2020年上半年粤深两地大企业税收占总税收比重均超过60%,此次跨区域合作能够为大企业营造更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税收营商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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