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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添加日期:2020年02月01日

  20200201央广新闻进行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部分条款开始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部分条款,从今天起开始施行,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广东省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陆群英介绍:
  【陆群英: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自然人),从2月1日起,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开具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就不再为其代开了。在当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形势下,对于有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我们是提倡选择自行开具发票,不需要再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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