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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持续打造优质税收环境便利境外投资者
添加日期:2019年03月11日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0日介绍,将持续打造优质税收环境,吸引外资融入中国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持续优化税收服务,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近年来,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外资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政策,同时不断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优化纳税服务。
2017年,中国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3条促进外资持续增长的税收支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项目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
2018年,中国将上述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的适用范围由鼓励类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和领域;同时,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将鼓励间接投资与直接投资相结合。据统计,2018年度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共计近500户次,涉及股息约480亿元(人民币,下同),延迟缴纳或退税金额超过47亿元。
德勤中国副主席蒋颖表示,2018年中国的税收优惠对外资充满吸引力。其中,力度最大、效果最实的,当属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这对那些有再投资计划但尚未确定目标国家的外国投资者而言,中国的吸引力大大增加。
普华永道市场主管合伙人庄子男表示,中国2018年还出台了很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鼓励外资在华进行技术研发和升级换代。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还加大税收协定谈签力度,加速扩大并完善税收协定网络。截至目前,中国已与111个国家(地区)签有税收协定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认为,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作为双边税务合作的法律基础,发挥着为跨境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避免双重征税、提高税收确定性、解决涉税争议的积极作用。其中,在“引进来”方面,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减税额从2013年134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近40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黄素华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将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合作长效机制建设,助力“一带一路”国家税务部门共同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共同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近年来,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外资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政策,同时不断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优化纳税服务。
2017年,中国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3条促进外资持续增长的税收支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项目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
2018年,中国将上述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的适用范围由鼓励类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和领域;同时,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将鼓励间接投资与直接投资相结合。据统计,2018年度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共计近500户次,涉及股息约480亿元(人民币,下同),延迟缴纳或退税金额超过47亿元。
德勤中国副主席蒋颖表示,2018年中国的税收优惠对外资充满吸引力。其中,力度最大、效果最实的,当属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这对那些有再投资计划但尚未确定目标国家的外国投资者而言,中国的吸引力大大增加。
普华永道市场主管合伙人庄子男表示,中国2018年还出台了很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鼓励外资在华进行技术研发和升级换代。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还加大税收协定谈签力度,加速扩大并完善税收协定网络。截至目前,中国已与111个国家(地区)签有税收协定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认为,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作为双边税务合作的法律基础,发挥着为跨境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避免双重征税、提高税收确定性、解决涉税争议的积极作用。其中,在“引进来”方面,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减税额从2013年134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近40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黄素华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将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合作长效机制建设,助力“一带一路”国家税务部门共同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共同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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