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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触及十多亿中国人的税务机构改革,引外国税务局长们点赞
添加日期:2018年11月14日
“随着时代发展,税收变得日益复杂,我们需要对税务机构等进行改革。我认为中国的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很有必要。这项改革可以提高效率,也能确保税法执行的统一,希望这项改革能够顺利推行下去。”
11月13日,在杭州举行的第4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SGATAR)年会(下称年会)间隙,澳大利亚税务局局长克里斯·乔丹在接受包括第一财经在内的媒体采访时表示。
在这场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16个成员的税务局长齐聚的年会上,分设了20多年的中国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备受关注。
他介绍,今年3月中国政府着眼税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主要内容包括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管等。
“这项改革涵盖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关、几万个税务机构、一百多万税务人员和十多亿纳税人缴费人,力度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触及利益之深前所未有。在中国政府坚强领导下,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推进机制,目前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职责和人员全部到位,改革平稳顺利推进。”王军说。
参会的马来西亚代表团团长表示,这是一项很好的举措,中国税务机构改革以后,机构更加精简,更便于双方开展沟通合作交流。
“这项改革很全面,涉及到多个方面,也很复杂,成效很大。在这次会议期间,我们了解到多个成员在税收方面都有各种类型的改革,我觉得中国的税务机构改革是符合世界潮流的,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希望中国的改革取得成功。”印度尼西亚税务总署署长罗伯特·帕克帕罕说。
中国澳门代表团团长说,内地税务机构改革对澳门企业的帮助很大,因为只涉及到一个对口的税务部门,不需要不同的税种到不同地方交流,对我们也更为简单便利。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分设国税和地税,国税负责征收中央税收收入,地税则负责征收地方税收收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地税分设渐渐弊大于利。随着地方主体税种营业税被改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的增值税之后,增值税成为第一大主体税种,共享税成为税收主体,这也为国地税合并奠定基础。
在此背景下,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称,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7月5日,全国各市级国税局、地税局合并,535个市级新税务局集中统一挂牌并对外履行职责。7月20日,全国县级国税局、地税局完成合并。10月底省市县乡级新税务机构“三定”(即确定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规定全面落实到位。
财税专家认为,此次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增强了纳税人的获得感,解决了以前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税收执法“两头查”等一系列问题。这次改革精简了机构数量,规范了机构设置,优化了机构职责,有利于提升税收征管服务质效,也符合国际潮流,初步构建了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税务部门服务国家治理的效能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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