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规
关于2018年记账式贴现(十七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8年04月08日
财库〔2018〕42号
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贴现(十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期限182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18年4月13日招标,4月16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4月16日进行分销,4月18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于2018年10月15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4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个、25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8年4月16日前(含4月16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 号:270-18217-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2018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财政部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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