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各地税务部门严打骗税虚开违法行为
添加日期:2018年07月27日
《经济参考报》记者2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进一步加大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力度,对骗税虚开高发地区和行业开展重点专项整治,严惩专业骗税虚开团伙。各地税务机关积极落实国家四部委有关部署要求,密切合作集成攻坚,继续保持打击骗税虚开高压态势。
据了解,税务部门仅能依靠行政执法权查处案件,而虚开案件的取证非常困难,许多交易采取现金或私人银行卡转账的方式,难以核实资金真实的流转情况。查处骗税案件的取证更是难上加难,纳税人真实的物流情况难以核实,仅凭税务部门难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为破解难题,云南省税务局、省公安厅、昆明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四部门根据国家四部委相关要求,及时出台符合云南实际的实施办法,建立联合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机制,资源共享,协同作战,实现案件高效查办。对虚开等案件提请警方提前介入调查取证,对涉嫌违法犯罪或者暴力虚开并走逃的不法分子及时布控,海关部门发现涉嫌骗税线索及时移送税务部门,银行部门负责将异常资金往来线索信息移送税务部门,配合案件取证调查。四部门深入剖析暴力虚开、利用电子产品为媒介的“一条龙”骗税违法新趋势,对物流、资金流、票流进行联合查证,统一部署,精准打击,联合查处了一批重大骗税、虚开案件。同时,采取“打”“防”结合的办法,在“防”上下功夫,在“打”上出重拳,有效防范和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虚开和骗税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2018年6月,由天津市税务部门参与建设的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成功上线。该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打破信息孤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互联互通,实现了对“黑名单”当事人跨部门联合惩戒信息推送、实施、反馈全链条的闭环管理,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比如,去年,上了税务系统“黑名单”的206户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被税务部门直接判为D级,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也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并在出口退税、纳税评估、税收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实施严格管理。不得享受有关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等。
此外,福建省对骗税虚开等涉税违法行为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据悉,1至6月,福建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立案检查涉嫌骗税出口企业59户,截至目前,已认定2户出口企业涉嫌骗税,累计挽回税款损失1.18亿元。立案检查涉嫌虚开和取得虚开发票企业1146户,已认定对外虚开发票1126份,价税合计1.30亿元;接受虚开发票8063份,价税合计13.04亿元。
据了解,税务部门仅能依靠行政执法权查处案件,而虚开案件的取证非常困难,许多交易采取现金或私人银行卡转账的方式,难以核实资金真实的流转情况。查处骗税案件的取证更是难上加难,纳税人真实的物流情况难以核实,仅凭税务部门难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为破解难题,云南省税务局、省公安厅、昆明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四部门根据国家四部委相关要求,及时出台符合云南实际的实施办法,建立联合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机制,资源共享,协同作战,实现案件高效查办。对虚开等案件提请警方提前介入调查取证,对涉嫌违法犯罪或者暴力虚开并走逃的不法分子及时布控,海关部门发现涉嫌骗税线索及时移送税务部门,银行部门负责将异常资金往来线索信息移送税务部门,配合案件取证调查。四部门深入剖析暴力虚开、利用电子产品为媒介的“一条龙”骗税违法新趋势,对物流、资金流、票流进行联合查证,统一部署,精准打击,联合查处了一批重大骗税、虚开案件。同时,采取“打”“防”结合的办法,在“防”上下功夫,在“打”上出重拳,有效防范和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虚开和骗税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2018年6月,由天津市税务部门参与建设的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成功上线。该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打破信息孤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互联互通,实现了对“黑名单”当事人跨部门联合惩戒信息推送、实施、反馈全链条的闭环管理,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比如,去年,上了税务系统“黑名单”的206户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被税务部门直接判为D级,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也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并在出口退税、纳税评估、税收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实施严格管理。不得享受有关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等。
此外,福建省对骗税虚开等涉税违法行为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据悉,1至6月,福建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立案检查涉嫌骗税出口企业59户,截至目前,已认定2户出口企业涉嫌骗税,累计挽回税款损失1.18亿元。立案检查涉嫌虚开和取得虚开发票企业1146户,已认定对外虚开发票1126份,价税合计1.30亿元;接受虚开发票8063份,价税合计13.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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