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规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7年10月25日
财预[2017]15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110079013。该项补助列2018年“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区、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和项目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认真执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5〕121号)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财 政 部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
提前下达2018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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