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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联手税务总局惩戒“老赖”
添加日期:2017年11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11月8日签署《关于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将通过网络信息共享方式,对被执行人的纳税信息进行“总对总”网络查控,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税务领域进行联合惩戒。
备忘录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协助最高法进行网络执行查控,包括查询被执行人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税款、退税账户、退税金额等相关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将失信被执行人和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查询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慎性参考。最高法将相关案件信息推送给国家税务总局共享。
备忘录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协助最高法进行网络执行查控,包括查询被执行人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税款、退税账户、退税金额等相关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将失信被执行人和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查询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慎性参考。最高法将相关案件信息推送给国家税务总局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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