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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税法普及教育
添加日期:2017年09月07日
9月6日上午,第一批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在北京税务博物馆举行,这是国家税务总局与司法部联合开展的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中宣部、司法部“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税收宣传中心,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仪式,共同为北京税务博物馆等9个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授牌。
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把依法治税贯穿到税收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把全社会税法普及作为重要职责,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构建税收共治格局。这次选定的第一批9个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融宣传、示范、体验、普法、教育于一体,在开展税收法治宣传和税法普及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是全国税务系统普法教育基地的良好典范。
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继续加强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坚持从机制层面抓起、从普法需求端入手、在供给端创新,在用法端发力,促进税收普法工作供需接轨、学用结合、聚集聚力。同时,要以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与司法、教育、宣传、文化等部门合作,进一步推进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七五”普法期间,税务总局和司法部将每年从各地选择5-10个税收普法教育基地作为全国示范基地,至2020年建成50个左右的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推动税收普法教育不断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把依法治税贯穿到税收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把全社会税法普及作为重要职责,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构建税收共治格局。这次选定的第一批9个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融宣传、示范、体验、普法、教育于一体,在开展税收法治宣传和税法普及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是全国税务系统普法教育基地的良好典范。
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继续加强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坚持从机制层面抓起、从普法需求端入手、在供给端创新,在用法端发力,促进税收普法工作供需接轨、学用结合、聚集聚力。同时,要以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与司法、教育、宣传、文化等部门合作,进一步推进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七五”普法期间,税务总局和司法部将每年从各地选择5-10个税收普法教育基地作为全国示范基地,至2020年建成50个左右的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推动税收普法教育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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