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00号
添加日期:2017年08月0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00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360.7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1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59%,2017年8月3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8月3日进行分销,8月7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2月3日、8月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7年8月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