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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企业现身说“税”:税收服务实现“合作共赢”
添加日期:2017年08月10日
近年来,在亚投行、新开发银行、丝路基金以及其他“一带一路”重大战略举措的带动下,我国企业不断走出国门,资本的输入与输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进一步催生了税源的国际化与税收安排的国际化,国际税收管理服务在国家治理乃至全球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跨境税源服务,山东国税积极行动,优化税收服务网络,主动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提供专业、贴心的税收辅导服务,帮助企业破难关、解难题,让齐鲁风行遍“一带一路”。
“功课”辅导很用心——“感受到税务部门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
“有了国税部门的协助,相信今后我们在拓展海外业务时能很好地规避税收风险。”威海正人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知昊对记者说,在威海国税部门的帮扶下,目前已在越南河内市设立了荣人电子(越南)有限公司并生产运营,开启了“走出去”创业发展之路。
据威海国税局国际税务部门负责人张忠伟介绍,正人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注塑机及注塑机配件的企业,针对该公司准备向海外发展的情况,威海国税部门围绕国际税收协定内容、待遇及解决境外税收争端等内容,派专人对企业进行一对一解读辅导,帮助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接下来,我们还将专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走出去企业服务小组,帮助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全力落实好相关税收政策,同时,实时关注企业在海外的经营状况,从税收角度为企业发展做好筹划,当好助手,帮助企业走稳走好海外发展每一步!”刘智昊感慨,走出去的过程中,更加切身感受到税务部门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
正人电子的成功“出海”是税务部门工作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山东国税部门近年来主动为“走出去”企业排忧解难,让企业“走出去”发展不再“摸着石头过河”。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告诉记者,山东国税部门立足本地跨境企业实际,专门制定了服务“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的十项服务措施,帮助企业维护合法税收权益成立“一带一路”专家团队,通过建设“走出去”纳税服务网站、编撰宣传手册、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企业、微信、广播等形式,开展多形式“税收助力‘一带一路’发展主题宣讲活动”22次,业务研讨会10余次,为企业提供更详尽的境外投资指引,多角度服务跨境经营纳税人。同时,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为企业提供更为全面贴心的服务,比如枣庄市国税部门精心准备了专人管理、专题服务、专用通道、专业辅导的“四专”服务套餐,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菏泽市国税部门积极联系市外汇管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获取“走出去”纳税人相关外部信息,并探索建立定期交换机制等方式固化外部信息来源渠道,便于及时跟进企业服务。
2015年以来,通过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座谈交流等形式,全国税务系统主动为“走出去”纳税人开展政策辅导和宣传,共开展相关活动660余场,走访企业4900余户次。国家税务总局还在上海开通了中国国际税收服务热线,通过双语网站、双语咨询等核心职能解答“走出去”企业政策咨询,回应服务诉求。
税收“红包”多暖心——“外来户落地有归属”,“本土户走出去有底气”
从中东到中东欧,从中亚、南亚到拉美,伴随着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一带一路”倡议在摸索实践中落地生根,据介绍,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经与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116个国家和地区主管税务当局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今年我国还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与包括“一带一路”国家在内的8个国家开展税收协定谈判,逐步编织起互利共赢的国际“朋友圈”。
莱阳鲁花丰益塑业有限公司,是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丰益益海私人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投资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从事塑料瓶、塑料瓶盖、塑料编织袋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自实现盈利以来,就被山东莱阳国税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在该企业分配股息向莱阳国税申请对外支付备案时,莱阳国税利用查询该企业的投资方新加坡丰益益海私人投资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发现该企业符合新加坡税法中规定的居民纳税人的条件,只要企业能提供新加坡税务局开具的居民身份证明,就可以按照《中新协定待遇》中关于股息的规定,享受5%优惠税率(原税率10%)。针对这种情况,莱阳国税积极辅导投资方新加坡丰益益海私人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了新加坡居民身份证明,从而享受税收协定待遇,2014-2016年间减免税款67.26万元。
“67万元的政策红包带来的不只是资金流转,更给了我们‘外来户’一份真实的‘归属感’。”鲁花丰益塑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辛海杰说,国税部门为企业利润分配审批、优惠交税等各方面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让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完所需的全部流程,让他们尽享政策红利。
同样得益于税收协定优惠,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则是通过在济南市历城区国税局开具的三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为企业在哈萨克斯坦争取到了209万元的税收优惠。
税收红包,不止吸引了“外来户”,更是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的支持,让“本土户”更有底气走出去。
从2005年建厂的代工小厂到2012年在新加坡投资注册了自己的品牌“AFCON”,宁津县亚华工业有限公司实现了从县城到走出国门的大跨越。为什么不到90人的企业有如此胆量走出去,全力以赴打造自己的企业品牌?
亚华公司总经理张立国回答说:“是创新带来了胆量,改革带来了动力。一带一路为企业发展带来机遇,这两年来自税收方面的改革,我们企业更是直接的获利者,营改增降低了管理成本,出口退税及时到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高了创新能力,我们企业有了更多的财力和精力去参与国际竞争。”
“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提振了民族产业发展的信心,给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添加了无穷的动力,这不是一个企业的事情,更关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和未来。”浪潮集团董事长孙丕恕说。仅2016年,浪潮集团就享受税收优惠约3.7亿元。
风险规避更省心——“税收管理非常明确,更利于把主要精力投入企业经营”
以“事前约定”与“事后跟踪”方向,进一步强化双边预约定价与后续跟踪管理服务,不断增强了企业经营确定性,强化管理促进遵从,有力化解企业涉税风险,稳定了企业经营环境,推进税企共赢。
作为中荷合资企业,中化帝斯曼淄博公司依据中国与荷兰签署的首例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向淄博市高新区国税局缴纳了1488万元的税款。该预约定价安排中明确了未来5年该公司跨境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利润率水平,使企业的税收预期更稳定,规避了双重征税和反避税调查的风险。同时,还就以前年度跨境涉税争议、反避税跟踪管理及关联交易追溯调整等问题达成一致,荷兰税务当局将为企业消除重复征税2000多万元,荷兰母公司将把税款对应的营业利润近5000万元汇回帝斯曼淄博公司,实现了多方共赢。近期,中化帝斯曼淄博公司将追加投资1.5亿元人民币用于新项目建设,更大的减少能源消耗、生产废水和废气排放。
三年多来,利用税收协定项下的双边协商机制,我国共开展双边协商181例,消除国际重复征税131.8亿元。
跨国公司不可避免面临国际税收政策差异,既包括两国政府就税收协定适用产生分歧,也包括一国政府与跨国纳税人在国际税收关系中产生分歧。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了对“走出去”重点国家和国际组织派驻税务官员,专门承担开展国际税收协作、涉税争端解决、涉税信息收集、提供涉税服务等任务。山东省国税局则着眼国内,与“走出去”企业签订《税企双方承诺书》,对遭受税收歧视或不公平待遇的“走出去”企业,竭力提供法律援助,及时介入帮助企业解决争端。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公司)2010年在哈萨克斯坦(以下简称哈国)投资注册了子公司,母公司以租赁的方式将设备交给子公司经营。按照哈国税法规定,对子公司向境外支付的租金要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烟台市国税局在杰瑞公司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认为依据中哈税收协定,这笔税款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执行10%的税率。杰瑞公司多次向哈国主管税务机关发起退税申请未果。烟台市国税局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辅导企业填写《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书》,经省国税局报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与哈国相互协商程序,最终退回了多征的150万元税款。此后,烟台市国税局又进一步延长服务链,指引企业把经营方式从设备租赁转变为一般贸易,优化了企业的生产结构,提高了利润。
杰瑞公司董事长孙伟杰对此很有感触,“以前还真不知道税务局能帮助企业从外国追回税款,这次通过中哈税收谈判,税务局帮我们追回了150万元的税款,虽然数额不大,但让我们很暖心,也让我们海外发展很踏实。”
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跨境税源服务,山东国税积极行动,优化税收服务网络,主动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提供专业、贴心的税收辅导服务,帮助企业破难关、解难题,让齐鲁风行遍“一带一路”。
“功课”辅导很用心——“感受到税务部门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
“有了国税部门的协助,相信今后我们在拓展海外业务时能很好地规避税收风险。”威海正人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知昊对记者说,在威海国税部门的帮扶下,目前已在越南河内市设立了荣人电子(越南)有限公司并生产运营,开启了“走出去”创业发展之路。
据威海国税局国际税务部门负责人张忠伟介绍,正人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注塑机及注塑机配件的企业,针对该公司准备向海外发展的情况,威海国税部门围绕国际税收协定内容、待遇及解决境外税收争端等内容,派专人对企业进行一对一解读辅导,帮助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接下来,我们还将专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走出去企业服务小组,帮助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全力落实好相关税收政策,同时,实时关注企业在海外的经营状况,从税收角度为企业发展做好筹划,当好助手,帮助企业走稳走好海外发展每一步!”刘智昊感慨,走出去的过程中,更加切身感受到税务部门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
正人电子的成功“出海”是税务部门工作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山东国税部门近年来主动为“走出去”企业排忧解难,让企业“走出去”发展不再“摸着石头过河”。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告诉记者,山东国税部门立足本地跨境企业实际,专门制定了服务“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的十项服务措施,帮助企业维护合法税收权益成立“一带一路”专家团队,通过建设“走出去”纳税服务网站、编撰宣传手册、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企业、微信、广播等形式,开展多形式“税收助力‘一带一路’发展主题宣讲活动”22次,业务研讨会10余次,为企业提供更详尽的境外投资指引,多角度服务跨境经营纳税人。同时,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为企业提供更为全面贴心的服务,比如枣庄市国税部门精心准备了专人管理、专题服务、专用通道、专业辅导的“四专”服务套餐,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菏泽市国税部门积极联系市外汇管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获取“走出去”纳税人相关外部信息,并探索建立定期交换机制等方式固化外部信息来源渠道,便于及时跟进企业服务。
2015年以来,通过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座谈交流等形式,全国税务系统主动为“走出去”纳税人开展政策辅导和宣传,共开展相关活动660余场,走访企业4900余户次。国家税务总局还在上海开通了中国国际税收服务热线,通过双语网站、双语咨询等核心职能解答“走出去”企业政策咨询,回应服务诉求。
税收“红包”多暖心——“外来户落地有归属”,“本土户走出去有底气”
从中东到中东欧,从中亚、南亚到拉美,伴随着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一带一路”倡议在摸索实践中落地生根,据介绍,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经与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116个国家和地区主管税务当局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今年我国还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与包括“一带一路”国家在内的8个国家开展税收协定谈判,逐步编织起互利共赢的国际“朋友圈”。
莱阳鲁花丰益塑业有限公司,是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丰益益海私人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投资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从事塑料瓶、塑料瓶盖、塑料编织袋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自实现盈利以来,就被山东莱阳国税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在该企业分配股息向莱阳国税申请对外支付备案时,莱阳国税利用查询该企业的投资方新加坡丰益益海私人投资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发现该企业符合新加坡税法中规定的居民纳税人的条件,只要企业能提供新加坡税务局开具的居民身份证明,就可以按照《中新协定待遇》中关于股息的规定,享受5%优惠税率(原税率10%)。针对这种情况,莱阳国税积极辅导投资方新加坡丰益益海私人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了新加坡居民身份证明,从而享受税收协定待遇,2014-2016年间减免税款67.26万元。
“67万元的政策红包带来的不只是资金流转,更给了我们‘外来户’一份真实的‘归属感’。”鲁花丰益塑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辛海杰说,国税部门为企业利润分配审批、优惠交税等各方面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让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完所需的全部流程,让他们尽享政策红利。
同样得益于税收协定优惠,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则是通过在济南市历城区国税局开具的三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为企业在哈萨克斯坦争取到了209万元的税收优惠。
税收红包,不止吸引了“外来户”,更是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的支持,让“本土户”更有底气走出去。
从2005年建厂的代工小厂到2012年在新加坡投资注册了自己的品牌“AFCON”,宁津县亚华工业有限公司实现了从县城到走出国门的大跨越。为什么不到90人的企业有如此胆量走出去,全力以赴打造自己的企业品牌?
亚华公司总经理张立国回答说:“是创新带来了胆量,改革带来了动力。一带一路为企业发展带来机遇,这两年来自税收方面的改革,我们企业更是直接的获利者,营改增降低了管理成本,出口退税及时到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高了创新能力,我们企业有了更多的财力和精力去参与国际竞争。”
“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提振了民族产业发展的信心,给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添加了无穷的动力,这不是一个企业的事情,更关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和未来。”浪潮集团董事长孙丕恕说。仅2016年,浪潮集团就享受税收优惠约3.7亿元。
风险规避更省心——“税收管理非常明确,更利于把主要精力投入企业经营”
以“事前约定”与“事后跟踪”方向,进一步强化双边预约定价与后续跟踪管理服务,不断增强了企业经营确定性,强化管理促进遵从,有力化解企业涉税风险,稳定了企业经营环境,推进税企共赢。
作为中荷合资企业,中化帝斯曼淄博公司依据中国与荷兰签署的首例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向淄博市高新区国税局缴纳了1488万元的税款。该预约定价安排中明确了未来5年该公司跨境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利润率水平,使企业的税收预期更稳定,规避了双重征税和反避税调查的风险。同时,还就以前年度跨境涉税争议、反避税跟踪管理及关联交易追溯调整等问题达成一致,荷兰税务当局将为企业消除重复征税2000多万元,荷兰母公司将把税款对应的营业利润近5000万元汇回帝斯曼淄博公司,实现了多方共赢。近期,中化帝斯曼淄博公司将追加投资1.5亿元人民币用于新项目建设,更大的减少能源消耗、生产废水和废气排放。
三年多来,利用税收协定项下的双边协商机制,我国共开展双边协商181例,消除国际重复征税131.8亿元。
跨国公司不可避免面临国际税收政策差异,既包括两国政府就税收协定适用产生分歧,也包括一国政府与跨国纳税人在国际税收关系中产生分歧。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了对“走出去”重点国家和国际组织派驻税务官员,专门承担开展国际税收协作、涉税争端解决、涉税信息收集、提供涉税服务等任务。山东省国税局则着眼国内,与“走出去”企业签订《税企双方承诺书》,对遭受税收歧视或不公平待遇的“走出去”企业,竭力提供法律援助,及时介入帮助企业解决争端。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公司)2010年在哈萨克斯坦(以下简称哈国)投资注册了子公司,母公司以租赁的方式将设备交给子公司经营。按照哈国税法规定,对子公司向境外支付的租金要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烟台市国税局在杰瑞公司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认为依据中哈税收协定,这笔税款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执行10%的税率。杰瑞公司多次向哈国主管税务机关发起退税申请未果。烟台市国税局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辅导企业填写《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书》,经省国税局报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与哈国相互协商程序,最终退回了多征的150万元税款。此后,烟台市国税局又进一步延长服务链,指引企业把经营方式从设备租赁转变为一般贸易,优化了企业的生产结构,提高了利润。
杰瑞公司董事长孙伟杰对此很有感触,“以前还真不知道税务局能帮助企业从外国追回税款,这次通过中哈税收谈判,税务局帮我们追回了150万元的税款,虽然数额不大,但让我们很暖心,也让我们海外发展很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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