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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一带一路”带来税收“中国经验”
添加日期:2017年05月09日
从旁观者、跟随者到参与者、引领者,近年来,我国依托“一带一路”倡议,精准对接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充分利用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开展国际税收规则重塑的重大机遇,逐步成为国际税收社区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贡献更多中国经验。
税收协定帮助企业更好“走出去”
因两国税收征管差异,某国向中国南方航空公司驻该国代表处提出要征收2009至2013年税款和滞纳金1635万美元。历经四轮交涉磋商,两国税务部门就双边税收协定中关于民航国际运输在境外享受免税待遇的有关问题达成共识,为企业避免了重复征税。
这是税务部门运用税收协定护航“一带一路”的一个缩影。在“一带一路”倡议落地的三年多里,中国税务部门积极谈签、用足用好国际税收协定,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消除双边重复征税、提供稳定明确的税收环境、妥善解决涉税争议,通过中国与各缔约国的共同努力,降低全球税收负担,为加快全球税收合作、促进共享共赢注入了税收力量。
截至2017年4月底,我国与10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安排和协议,其中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有54个,覆盖了中国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
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中国企业直接投资“一带一路”相关国家53个,投资金额达145.3亿美元。尽管对外直接投资势头良好,但仍有企业在境外的生产经营中遭遇各种阻力,比如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没有享受到,发生涉税争议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等。
作为国家间税收合作的法律基础,税收协定在协调处理跨境税收问题、为企业避免双重征税、保障中国“走出去”企业和来华投资企业双向利益、解决涉税争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仅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就为我国金融机构减免境外税收278亿元,有力支持了“资金融通”,协定的双向互惠也为境外纳税人在我国减免税收280亿元。三年来,通过开展双边协商累计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达131.8亿元。
在“一带一路”上做好纳税服务
对投资东道国的税收法律不够了解,在对外投资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东道国的税收制度影响,可能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广东恒兴集团有限公司与埃及政府签订利用海水资源开发渔业生产的第一个项目时,因对具体条款的了解不够深入,导致完成实体建设后,在培训当地员工方面发生的费用较大,但又无法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利润大幅减少。
广东省湛江市国税局在了解情况后建议企业在后期员工技术培训等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方面,分别签订独立协议,有效维护了企业的自身利益。
“以往缺乏对境外税收信息的了解是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主要瓶颈,但目前情况已逐步扭转。”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说,国家税务总局对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95个国家和地区全面开展了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并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分国别发布对外投资税收指南,介绍税收政策,提示税收风险,开通了中国国际税收服务热线,通过双语网站、双语咨询等服务解答企业政策咨询,回应服务诉求。
据介绍,今年我国还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与8个国家开展税收协定谈判,对“走出去”重点国家和国际组织派驻税务官员,专门承担开展国际税收协作、涉税争端解决、涉税信息收集、提供涉税服务等任务。
税收“中国经验”与世界共享
营改增、降低企业负担、便民办税……我国税改“组合拳”在促进“贸易畅通”中将更多中国机遇变成了世界机遇:
——浙江义乌的全国首个国际税收服务点用“一站式”服务守护着“义新欧”中欧班列——这条“买全球,卖全球”的中欧贸易新通道。
——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将“互联网+便捷退税信息系统”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畅通了“网上丝绸之路”,由此走出去的阿里速卖通为欧洲国家的消费者提供了便利。
——自2012年山东浪潮集团承接津巴布韦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来,“中国技术”不仅有效帮助津巴布韦遏制了偷漏税现象,先进的税收信息化理念更影响了当地乃至非洲地区的税收征管格局。
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欧亚研究所所长金邦贵说,中国创造性地利用国际国内两方面资源,积极致力于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通过分享“中国经验”促进“民心相通”,让更多发展中国家搭上中国税改的“快车道”。
2015年底,我国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在我国扬州建立了全球首个位于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多边税务中心,在税收政策、税收征管、国际税收等19个领域开展培训咨询等多样化合作。2016年开始立项的加拿大全球保税交易中心(GTEC)项目是中国“一带一路”进入北美的一个里程碑。
中国税务学会会长钱冠林表示,伴随着“一带一路”的蓬勃发展,国际间的经济交流合作日益频繁,中国税务部门将更加致力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税收合作,优化税收服务网络,主动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提供专业、贴心的税收辅导服务,为“一带一路”发展保驾护航。
税收协定帮助企业更好“走出去”
因两国税收征管差异,某国向中国南方航空公司驻该国代表处提出要征收2009至2013年税款和滞纳金1635万美元。历经四轮交涉磋商,两国税务部门就双边税收协定中关于民航国际运输在境外享受免税待遇的有关问题达成共识,为企业避免了重复征税。
这是税务部门运用税收协定护航“一带一路”的一个缩影。在“一带一路”倡议落地的三年多里,中国税务部门积极谈签、用足用好国际税收协定,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消除双边重复征税、提供稳定明确的税收环境、妥善解决涉税争议,通过中国与各缔约国的共同努力,降低全球税收负担,为加快全球税收合作、促进共享共赢注入了税收力量。
截至2017年4月底,我国与10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安排和协议,其中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有54个,覆盖了中国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
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中国企业直接投资“一带一路”相关国家53个,投资金额达145.3亿美元。尽管对外直接投资势头良好,但仍有企业在境外的生产经营中遭遇各种阻力,比如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没有享受到,发生涉税争议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等。
作为国家间税收合作的法律基础,税收协定在协调处理跨境税收问题、为企业避免双重征税、保障中国“走出去”企业和来华投资企业双向利益、解决涉税争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仅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就为我国金融机构减免境外税收278亿元,有力支持了“资金融通”,协定的双向互惠也为境外纳税人在我国减免税收280亿元。三年来,通过开展双边协商累计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达131.8亿元。
在“一带一路”上做好纳税服务
对投资东道国的税收法律不够了解,在对外投资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东道国的税收制度影响,可能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广东恒兴集团有限公司与埃及政府签订利用海水资源开发渔业生产的第一个项目时,因对具体条款的了解不够深入,导致完成实体建设后,在培训当地员工方面发生的费用较大,但又无法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利润大幅减少。
广东省湛江市国税局在了解情况后建议企业在后期员工技术培训等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方面,分别签订独立协议,有效维护了企业的自身利益。
“以往缺乏对境外税收信息的了解是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主要瓶颈,但目前情况已逐步扭转。”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说,国家税务总局对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95个国家和地区全面开展了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并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分国别发布对外投资税收指南,介绍税收政策,提示税收风险,开通了中国国际税收服务热线,通过双语网站、双语咨询等服务解答企业政策咨询,回应服务诉求。
据介绍,今年我国还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与8个国家开展税收协定谈判,对“走出去”重点国家和国际组织派驻税务官员,专门承担开展国际税收协作、涉税争端解决、涉税信息收集、提供涉税服务等任务。
税收“中国经验”与世界共享
营改增、降低企业负担、便民办税……我国税改“组合拳”在促进“贸易畅通”中将更多中国机遇变成了世界机遇:
——浙江义乌的全国首个国际税收服务点用“一站式”服务守护着“义新欧”中欧班列——这条“买全球,卖全球”的中欧贸易新通道。
——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将“互联网+便捷退税信息系统”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畅通了“网上丝绸之路”,由此走出去的阿里速卖通为欧洲国家的消费者提供了便利。
——自2012年山东浪潮集团承接津巴布韦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来,“中国技术”不仅有效帮助津巴布韦遏制了偷漏税现象,先进的税收信息化理念更影响了当地乃至非洲地区的税收征管格局。
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欧亚研究所所长金邦贵说,中国创造性地利用国际国内两方面资源,积极致力于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通过分享“中国经验”促进“民心相通”,让更多发展中国家搭上中国税改的“快车道”。
2015年底,我国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在我国扬州建立了全球首个位于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多边税务中心,在税收政策、税收征管、国际税收等19个领域开展培训咨询等多样化合作。2016年开始立项的加拿大全球保税交易中心(GTEC)项目是中国“一带一路”进入北美的一个里程碑。
中国税务学会会长钱冠林表示,伴随着“一带一路”的蓬勃发展,国际间的经济交流合作日益频繁,中国税务部门将更加致力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税收合作,优化税收服务网络,主动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提供专业、贴心的税收辅导服务,为“一带一路”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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