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49号
添加日期:2017年04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49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贴现(十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1.3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294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85%,2017年4月17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4月17日进行分销,4月19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7年7月17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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