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法规
关于举办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7年03月31日
中税协发[2017]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提出的“结合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掀起一轮‘税收大宣传’”的指示,以“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促进全社会掀起税法知识学习宣传热潮,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举办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一、活动意义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办发〔2015〕56号)关于“加强税法普及教育,将税法作为国家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的要求,以及《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关于“要注重发挥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高校、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志愿者广泛参与,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进法治宣传”的意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围绕“国家财税改革,国家税收治理”总体战略部署,本着“为国家税收服务,为纳税人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举办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统战部八局、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
承办单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校、《注册税务师》杂志社、中税企业咨询集团、德勤税务研究学会、全国财经类高校共青团工作联盟、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出版社、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123在线教育、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诚中小企业财税与金融服务促进会、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有线电视工作委员会、神州易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竞赛组委会:
主任:宋兰(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
副主任:郭焕龙(中央统战部八局副巡视员)、施锦华(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副部长)、杨德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副主任)、于耀财(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卜祥来(中国税务报社社长)、蔡宇(中国税务杂志社社长)、张铁勋(中国税务出版社社长)、李林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权芳楼(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蓝逢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以及各地方税协会长
委员:高存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秘书长)、罗生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秘书长)、张晓平(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秘书长)、高杰(中央财经大学团委书记、全国财经类高校共青团工作联盟理事长)、张运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处长)、丁建民(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宋宁(中税企业咨询集团董事长)、张博(德勤税务研究学会合伙人)、申林(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等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赛务工作组、专家工作组、联络工作组、保障工作组、新闻报道组、客服工作组等。
各地注册税务师协会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活动时间
2017年4月至9月,在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启动。
四、主要对象
面向全社会,重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大学生。
五、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
(一)竞赛总则
1.竞赛分个人赛和团体赛,个人赛面向全社会,团体赛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
2.个人赛分初赛、复赛、现场决赛,团体赛为现场决赛。
3.个人赛初赛、复赛为网上答题。全社会人员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www.cctaa.cn)、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CCTAAWX)、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校(www.cctaa-wx.cn)或是直接登录网址:js.cctaa-wx.cn实名注册后,参与知识竞赛答题。竞赛支持手机答题。
4.个人初赛成绩排序前30%的选手进入复赛,个人复赛成绩排名前100名进入决赛。
5.团体赛在个人复赛基础上组团。团体组报名资格按组团单位的个人复赛入围人数降序排名,前10名的单位可报名组团参加团体赛。组团单位在竞赛系统上下载并填写团体赛报名表,发组委会邮箱。
6.竞赛细则另行公布。
(二)竞赛内容
初赛内容以税法知识为主,以相关财务、会计及涉税服务实务等内容为辅;复赛、决赛内容涵盖税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等知识。
涉税政策法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三)奖项设置
竞赛奖项设置个人奖、团体奖、组织奖。获奖选手、获奖单位均颁发《全国税法知识竞赛获奖证书》,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个人奖
一等奖(20名),各奖励现金10000元。
二等奖(30名),各奖励现金5000元。
三等奖(50名),各奖励现金2000元。
优胜奖(3000名)。
另,复赛选手报名参加2017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者,每科奖励100元;进入决赛选手由税务师事务所优先提供实习或录用机会。
团体奖
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奖和高等院校团体奖各10名,其中: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50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现金30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现金20000元。
卓越奖(4名),各奖励现金10000元。
组织奖
优秀院校奖(10名),各奖励现金10000元。
优秀协会奖(10名),各奖励现金10000元。
优秀税务师事务所奖(10名),各奖励现金10000元。
以上奖金均为含税金额。
六、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主要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大学生。进校园活动要充分发挥税务师行业的专业优势,宣讲内容以税法为主,同时增加大学生就业指导等内容。4月初,中税协将召开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新闻发布会,邀请新华社等中央新闻媒体出席,发布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等有关信息。
七、组织分工
(一)中央统战部八局、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负责对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进行指导。
(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负责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的整体设计与组织协调。
(三)全国财经类高校共青团工作联盟负责全国财经类高等院校的组织参与工作,广泛动员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四)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杂志社和中国税务出版社等协办单位,对活动推广宣传活动给予支持。
(五)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校、《注册税务师》杂志社会同中国税务出版社、全国财经类高校共青团工作联盟、123在线教育、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TA)、德勤税务研究学会、中税咨询集团、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等承办单位做好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平台保障、税收法律法规库和税法电子教材等支持,以及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
(六)各地注册税务师协会、同心服务团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战略合作单位负责所属会员单位参赛的组织工作;各税务师事务所负责动员本所企业客户参赛的组织工作。
八、有关要求
(一)明确任务。各地注册税务师协会至少联系当地3所以上高等院校,开展税法知识进校园和税法宣讲等活动,并与高等院校协商确定参加全国税法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的组织事宜,提前做好竞赛的校园宣传;有条件的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可与高校签订税法宣传和涉税实用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各税务师事务所应积极联系10家以上企业客户人员参与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
(二)搞好宣讲。各地注册税务师协会、省级团委青年发展部、全国财经类高校共青团工作联盟联合组织由税务干部、税务师、高校专家组成的宣讲团,在做好培训的基础上,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宣讲活动。
(三)扩大宣传。中税协联系校园网、高校联盟、今日头条等网络媒体,开展线上宣传;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出版社等协办单位以及全国财经类高校共青团工作联盟、各高校团组织,可在各自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建立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宣传专栏,及时跟踪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各协会应当及时将活动各阶段中鲜活的素材(文字、照片、视频等)在各地主流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报送中税协宣编部;中税协编印税法宣传材料,制作税务师考试宣传视频,在活动期间提供或播放。
知识竞赛活动热线:010-68412642、68410546
电子邮箱:jypxb@cctaa.cn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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