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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今年财政工作聚焦七个方面
添加日期:2017年03月20日
3月5日,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3月1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去年财政工作成果显著
《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 552.08亿元,为预算的101.5%,比2015年同口径增长4.5%;加上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7 271.08亿元,收入总量为166 823.16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 841.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扣除地方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后增长7.4%;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2.02亿元,支出总量为188 623.1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2016年财政赤字21 8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与此同时,2016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46 618.62亿元,同比增长11.9%;支出46 851.52亿元,同比增长11.7%。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 601.84亿元,同比增长2%;支出2 171.46亿元,同比增长18.2%。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 272.53亿元(其中包括保险费收入35 065.8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1 104.34亿元),为预算的102.4%,同比增长4.1%;相关支出43 918.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同比增长12.3%;当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4 353.5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3 294.67亿元。
《报告》指出,2016年,全国财政支出在促进教育发展、支持科技创新、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支持生态环保建设、加强基本住房保障、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等重要的经济和民生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2016年,财政部门强化预算法治意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全国人大有关预算决议。首先,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例如,实行大规模减税降费;实施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着力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安排补助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政策,推动化解商品房库存;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清理涉企保证金,进一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其次,积极推进财税改革与立法,主要成果包括: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全覆盖;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推动出台《环境保护税法》;制定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首次在中国政府网和财政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中央部门决算信息,并制定了《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
此外,2016年,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规范预算管理,包括: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做实中央部门预算项目库;制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积极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印发“固定资产”等4项政府会计具体准则;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等检查,查处曝光一批违反预算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财政支出将向民生倾斜
《报告》指出,2017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更加明显,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市场活力持续释放,新动能不断成长壮大。同时,世界经济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国内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财政收支矛盾仍很突出。在此背景下,2017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根据《报告》,2017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8 630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长5%,加上调入资金2 433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7 1 063亿元;预算支出194 86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5%;赤字23 800亿元,比上年增加2 000亿元。与此同时,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55 473.16亿元,预算支出55 473.16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 338亿元,预算支出1 961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1 787亿元,支出48 451亿元,收支结余3 3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6 631亿元。
2017年,我国财政支出将继续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扶贫、农林水利、生态环保、住房保障、支持困难地区财政运转、中央基建投资等方面倾斜。
其中,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2017年我国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加大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力度,科学合理确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研究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在教育方面,今年我国将从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继续开展薄弱学校改造等工作;支持提升现代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进一步聚焦贫困地区、人口,加快推进教育脱贫攻坚。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对政策目标已经实现的项目,不再安排预算;对实施环境发生变化的项目,重新核定预算。
财经委建议今年重点做好七方面工作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在审查《报告》后认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为此,财经委对今年的预算执行提出了七条建议:进一步实施好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严肃预算执行;进一步严格规范预算管理;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税收立法工作;进一步坚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其中,在财政政策方面,财经委提出,要积极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清理规范各类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提高政策透明度,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研究解决营改增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目标。
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财经委表示,应积极落实国务院相关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深化税制改革,合理调整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快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抓紧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在预算管理方面,财经委认为,应抓紧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在年内颁布实施;抓紧落实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事项改革措施,完善重点支出预算保障机制;中央基建投资应主要用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2018年向全国人大提交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结试点工作情况,确保2020年前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在税收立法方面,财经委强调,中央已经对2020年前完成相关税收立法工作做出了安排。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实现税收立法目标;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要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修改《税收征管法》,也要抓紧立法相关准备工作,争取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去年财政工作成果显著
《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 552.08亿元,为预算的101.5%,比2015年同口径增长4.5%;加上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7 271.08亿元,收入总量为166 823.16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 841.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扣除地方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后增长7.4%;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2.02亿元,支出总量为188 623.1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2016年财政赤字21 8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与此同时,2016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46 618.62亿元,同比增长11.9%;支出46 851.52亿元,同比增长11.7%。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 601.84亿元,同比增长2%;支出2 171.46亿元,同比增长18.2%。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 272.53亿元(其中包括保险费收入35 065.8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1 104.34亿元),为预算的102.4%,同比增长4.1%;相关支出43 918.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同比增长12.3%;当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4 353.5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3 294.67亿元。
《报告》指出,2016年,全国财政支出在促进教育发展、支持科技创新、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支持生态环保建设、加强基本住房保障、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等重要的经济和民生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2016年,财政部门强化预算法治意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全国人大有关预算决议。首先,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例如,实行大规模减税降费;实施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着力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安排补助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政策,推动化解商品房库存;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清理涉企保证金,进一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其次,积极推进财税改革与立法,主要成果包括: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全覆盖;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推动出台《环境保护税法》;制定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首次在中国政府网和财政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中央部门决算信息,并制定了《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
此外,2016年,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规范预算管理,包括: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做实中央部门预算项目库;制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积极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印发“固定资产”等4项政府会计具体准则;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等检查,查处曝光一批违反预算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财政支出将向民生倾斜
《报告》指出,2017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更加明显,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市场活力持续释放,新动能不断成长壮大。同时,世界经济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国内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财政收支矛盾仍很突出。在此背景下,2017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根据《报告》,2017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8 630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长5%,加上调入资金2 433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7 1 063亿元;预算支出194 86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5%;赤字23 800亿元,比上年增加2 000亿元。与此同时,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55 473.16亿元,预算支出55 473.16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 338亿元,预算支出1 961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1 787亿元,支出48 451亿元,收支结余3 3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6 631亿元。
2017年,我国财政支出将继续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扶贫、农林水利、生态环保、住房保障、支持困难地区财政运转、中央基建投资等方面倾斜。
其中,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2017年我国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加大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力度,科学合理确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研究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在教育方面,今年我国将从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继续开展薄弱学校改造等工作;支持提升现代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进一步聚焦贫困地区、人口,加快推进教育脱贫攻坚。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对政策目标已经实现的项目,不再安排预算;对实施环境发生变化的项目,重新核定预算。
财经委建议今年重点做好七方面工作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在审查《报告》后认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为此,财经委对今年的预算执行提出了七条建议:进一步实施好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严肃预算执行;进一步严格规范预算管理;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税收立法工作;进一步坚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其中,在财政政策方面,财经委提出,要积极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清理规范各类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提高政策透明度,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研究解决营改增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目标。
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财经委表示,应积极落实国务院相关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深化税制改革,合理调整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快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抓紧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在预算管理方面,财经委认为,应抓紧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在年内颁布实施;抓紧落实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事项改革措施,完善重点支出预算保障机制;中央基建投资应主要用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2018年向全国人大提交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结试点工作情况,确保2020年前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在税收立法方面,财经委强调,中央已经对2020年前完成相关税收立法工作做出了安排。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实现税收立法目标;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要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修改《税收征管法》,也要抓紧立法相关准备工作,争取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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