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资讯
保监会:严查冒用保监会名义宣传出版销售行为
添加日期:2017年02月05日
据中国保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保监会接到举报称,市场上有个别企业和个人假借、冒用保监会名义出售保险机构筹建申请材料。保监会声明称:对于任何冒用保监会名义进行宣传、出版和销售的行为,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查处。
保监会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出版所谓保险机构筹建申请材料以及相关资料。如发现冒用中国保监会或保监会工作人员名义的情况,可及时向保监会进行举报。
保监会开展行政许可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保险监管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许可条件、申请指南及相关程序在保监会网站上均有公布。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如有疑问,申请人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保监会进行咨询,防止被非法机构或人员误导和欺骗。
保监会将坚持“保险业姓保”原则,坚持专业性、创新性导向,切实加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审核,如发现雷同、抄袭等情况,将对申请材料予以退回,同时将申请人相关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于任何冒用保监会名义进行宣传、出版和销售的行为,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查处。
保监会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出版所谓保险机构筹建申请材料以及相关资料。如发现冒用中国保监会或保监会工作人员名义的情况,可及时向保监会进行举报。
保监会开展行政许可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保险监管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许可条件、申请指南及相关程序在保监会网站上均有公布。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如有疑问,申请人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保监会进行咨询,防止被非法机构或人员误导和欺骗。
保监会将坚持“保险业姓保”原则,坚持专业性、创新性导向,切实加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审核,如发现雷同、抄袭等情况,将对申请材料予以退回,同时将申请人相关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于任何冒用保监会名义进行宣传、出版和销售的行为,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查处。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