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法规
关于征求《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添加日期:2016年11月21日
财办会[2016]4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满足我国社会保险体系改革需要,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结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修订情况,我们起草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现转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我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谭笑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 100820
电 话:010-68552932
传 真:010-68552531
电子邮件:tanxiao@mof.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
1.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