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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释放政策信号 网约车转化为“高端出租车”?
添加日期:2016年09月13日
导读
兰州、济南、北京等地或将出台比《暂行办法》更具体且严格的规制内容,比如总量控制、定价政府调节优先等。9月11日举行的网约车政策法律研讨会披露,苏州、上海等地主管部门或将网约车限定为本地牌照,或将网约车驾驶员限定为本地户籍。
网约车的“狂飙突进”之路已基本结束。随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将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网约车进一步正规化、监管化将成为必然。
而且,这一监管将很可能因地制宜。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此前公开报道披露,兰州、济南、北京等地或将出台比《暂行办法》更具体且严格的规制内容,比如总量控制、定价政府调节优先等。9月11日在北京举行的网约车政策法律研讨会披露,苏州、上海等地主管部门或将网约车限定为本地牌照,或将网约车驾驶员限定为本地户籍。
“我们本地的网约车管理细则11月1日之前不会出台。”9月12日,一个地级市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政府的监管观念要尊重市场规律,我觉得未来政府的监管目标应该是方便出行、安全出行、经济出行,按照这样一个目标设置监管工具。”华东政法大学政府法制研究院院长章志远说。
数量管制弊大于利
出租车门槛太高,网约车基本没门槛。这一局面正随着网约车不断正规化、监管化而改变。而且,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说,很多地方对网约车有可能从严监管。目前,披露的地方政府网约车管理思路几乎都包括数量控制和价格指导。
今年8月,媒体报道称,兰州市运管部门首先提出了制定兰州市“网约车新政”细则的思路。在数量上,做出了3000辆左右的限制。
“我认为对网约车进行数量管制有百弊而无一利,弊端包括过高的成本、隐含的腐败问题等。”9月11日举行的网约车政策法律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说。
针对网约车新政出台以来,一些地方政府陆续开始制定配套办法,上述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由中国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政府法制研究院主办。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张效羽也明确表示反对数量管制。“与其管制,不如另外收一笔费用。网约车得利用公共道路盈利,这样城市道路资源就实现了市场化的价格配置。”他说。
价格方面,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张建彪则肯定了网约车的价格会高出巡游出租车:“我们的想法就是在幅度范围之内市场调节可以,没有上限,但是没有个下限那肯定就乱了。”
8月9日,兰州市城运处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通报网约车管理新规在兰州落地实施情况。张建彪介绍,兰州市的实施细则对网约车总量规模、准入条件、运营价格、经营模式、形象标识、执法监管、经营期限等都提出明确要求。
“网约车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政策截留现象。”在研讨会上,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太高说。
王太高介绍,国办《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这个规定就明确,网约车价格以市场调节为原则。政府指导实际上是一个例外,这个例外特别提出是‘确有必要’。”他说,“但这个政策传递到六部委部门规章的时候就有一个衰减。”
六部委《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但在一些地方政府的表态中,市场调节价已经成为网约车定价方式的第二选择。8月29日,媒体报道称,济南客管中心主任崔冰公开表示,未来济南网约车运价先由政府调节,然后再进行市场调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8月25日,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也在其官网一则意见回复中表示,“网约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转化为高端出租车?
更多的行政规制或将在11月1日后出台。网约车政策法律研讨会披露的信息显示,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希望网约车车型高于出租车,限制外地牌照。上海市则可能要求网约车车辆为上海牌照,驾驶员为上海户籍。
苏州市客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明确表示,目前尚无相关信息披露。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未能联系到上海市相关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证实。
“这仍然是传统出租车的管理方式,把网约车管成了出租车的形式。”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王静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车辆要求上,对网约车的规定比普通出租车更高。上述会议主办方披露,苏州和上海有关部门都提出,网约车车型要高于出租车,要安装嵌入式GPS和报警装置。
这意味着,网约车有可能恢复一开始“专车”的地位,和出租车进行差异化竞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经多次乘坐网约车,快车的车况参差不齐,但专车基本上都保持了高水准。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要求,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宜使用嵌入式车载终端、车辆标志应符合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但从这部正在征求意见的全国统一施行的规范来看,并未强制要求网约车使用嵌入式终端,也未强制要求网约车喷涂或安装车辆标志。
“喷涂标志对于网约车有两面性,一方面私家车主当然不愿意自己的车辆喷涂网约车标记,另一方面,喷涂标记后会给网约车在运营时提供一些便利。”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暂行办法》并未将兼职车主排除出网约车,比如规定驾驶员可以不与平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李俊慧说,“今后的兼职司机,或许可以通过开平台车辆运营。”
“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框架,下位法只能够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规定其他的条件。换句话说,下位法可依根据本城市的特点进行规定,但这是一个倒金字塔型,上位法规定的权限比较大,下位法规定的权限比较小。”张效羽认为。
兰州、济南、北京等地或将出台比《暂行办法》更具体且严格的规制内容,比如总量控制、定价政府调节优先等。9月11日举行的网约车政策法律研讨会披露,苏州、上海等地主管部门或将网约车限定为本地牌照,或将网约车驾驶员限定为本地户籍。
网约车的“狂飙突进”之路已基本结束。随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将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网约车进一步正规化、监管化将成为必然。
而且,这一监管将很可能因地制宜。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此前公开报道披露,兰州、济南、北京等地或将出台比《暂行办法》更具体且严格的规制内容,比如总量控制、定价政府调节优先等。9月11日在北京举行的网约车政策法律研讨会披露,苏州、上海等地主管部门或将网约车限定为本地牌照,或将网约车驾驶员限定为本地户籍。
“我们本地的网约车管理细则11月1日之前不会出台。”9月12日,一个地级市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政府的监管观念要尊重市场规律,我觉得未来政府的监管目标应该是方便出行、安全出行、经济出行,按照这样一个目标设置监管工具。”华东政法大学政府法制研究院院长章志远说。
数量管制弊大于利
出租车门槛太高,网约车基本没门槛。这一局面正随着网约车不断正规化、监管化而改变。而且,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说,很多地方对网约车有可能从严监管。目前,披露的地方政府网约车管理思路几乎都包括数量控制和价格指导。
今年8月,媒体报道称,兰州市运管部门首先提出了制定兰州市“网约车新政”细则的思路。在数量上,做出了3000辆左右的限制。
“我认为对网约车进行数量管制有百弊而无一利,弊端包括过高的成本、隐含的腐败问题等。”9月11日举行的网约车政策法律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说。
针对网约车新政出台以来,一些地方政府陆续开始制定配套办法,上述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由中国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政府法制研究院主办。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张效羽也明确表示反对数量管制。“与其管制,不如另外收一笔费用。网约车得利用公共道路盈利,这样城市道路资源就实现了市场化的价格配置。”他说。
价格方面,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张建彪则肯定了网约车的价格会高出巡游出租车:“我们的想法就是在幅度范围之内市场调节可以,没有上限,但是没有个下限那肯定就乱了。”
8月9日,兰州市城运处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通报网约车管理新规在兰州落地实施情况。张建彪介绍,兰州市的实施细则对网约车总量规模、准入条件、运营价格、经营模式、形象标识、执法监管、经营期限等都提出明确要求。
“网约车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政策截留现象。”在研讨会上,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太高说。
王太高介绍,国办《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这个规定就明确,网约车价格以市场调节为原则。政府指导实际上是一个例外,这个例外特别提出是‘确有必要’。”他说,“但这个政策传递到六部委部门规章的时候就有一个衰减。”
六部委《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但在一些地方政府的表态中,市场调节价已经成为网约车定价方式的第二选择。8月29日,媒体报道称,济南客管中心主任崔冰公开表示,未来济南网约车运价先由政府调节,然后再进行市场调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8月25日,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也在其官网一则意见回复中表示,“网约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转化为高端出租车?
更多的行政规制或将在11月1日后出台。网约车政策法律研讨会披露的信息显示,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希望网约车车型高于出租车,限制外地牌照。上海市则可能要求网约车车辆为上海牌照,驾驶员为上海户籍。
苏州市客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明确表示,目前尚无相关信息披露。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未能联系到上海市相关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证实。
“这仍然是传统出租车的管理方式,把网约车管成了出租车的形式。”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王静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车辆要求上,对网约车的规定比普通出租车更高。上述会议主办方披露,苏州和上海有关部门都提出,网约车车型要高于出租车,要安装嵌入式GPS和报警装置。
这意味着,网约车有可能恢复一开始“专车”的地位,和出租车进行差异化竞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经多次乘坐网约车,快车的车况参差不齐,但专车基本上都保持了高水准。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要求,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宜使用嵌入式车载终端、车辆标志应符合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但从这部正在征求意见的全国统一施行的规范来看,并未强制要求网约车使用嵌入式终端,也未强制要求网约车喷涂或安装车辆标志。
“喷涂标志对于网约车有两面性,一方面私家车主当然不愿意自己的车辆喷涂网约车标记,另一方面,喷涂标记后会给网约车在运营时提供一些便利。”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暂行办法》并未将兼职车主排除出网约车,比如规定驾驶员可以不与平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李俊慧说,“今后的兼职司机,或许可以通过开平台车辆运营。”
“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框架,下位法只能够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规定其他的条件。换句话说,下位法可依根据本城市的特点进行规定,但这是一个倒金字塔型,上位法规定的权限比较大,下位法规定的权限比较小。”张效羽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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