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13号
添加日期:2016年09月0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13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5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51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182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8.98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05%,2016年9月12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9月12日进行分销,9月14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7年3月13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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