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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力度加码 两类企业迎来一大波税收优惠
添加日期:2016年08月29日
减税利好来袭,8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和《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光伏发电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给出了税收优惠新政。
专家认为,实施减税本身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让企业普遍受益,降低企业成本,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动力。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为了鼓励创新创业,此次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将享受诸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另外,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科技企业孵化器已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引擎’,成为我国提升自主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对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减税政策,可以帮助一些新成立的、相对较弱的企业成长,增强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对记者表示。
与此同时,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孵化器和孵化企业,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
比如,孵化器需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孵化器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
而孵化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