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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资讯

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关系 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添加日期:2016年08月05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以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关系为己任,全力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在推进国际税务合作,特别是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合作中积极发出中国声音、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为全球经济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三点主张”成全球共识 中国税务方案不可或缺
  “强化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在布里斯班G20峰会上首次就税收问题提出的“三点主张”,让各国税务官员、专家学者印象深刻。如今,“三点主张”已经成为中国参与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关系的“宣言书”。
  “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很重视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处处长普洛斯认为,这有利于实现各国合作共赢。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战略研究处副处长盛思鑫认为,过去中国在发达国家牵头制定的国际税收规则方面“说不上话”。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际税收规则新一轮重塑的重大机遇,我国积极主动走向国际舞台,逐步成为了规则的制定者,“不再输在起跑线上”。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与OECD等25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1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中国税务部门在帮助提升发展中国家税收能力方面共实施了12个合作项目。2015年12月,OECD在中国扬州设立了多边税务中心,旨在为发展中国家税务官员提供税收业务培训,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中国在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不断创新理念,推介“中国方案”。
  中国利用G20委托OECD对国际税收规则进行重塑的时机,主动提出“修改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等1000多项立场声明和意见建议,将广大“一带一路”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理念融入新的国际税收规则中,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跨国公司利润分配中争取更大份额,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利益。
  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认为,“中国目前正在全面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改变,已经成为我们正在建立的国际税收社区的重要成员,中国在领导G20国家将税收提到非常重要的议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不同的税收文化,中国税务部门与沿线国家共同努力,建立税收沟通机制,相互提供税收信息,提高各国税收政策的透明度。OECD秘书长古里亚认为,“更好的税收政策有助于促进全球贸易合作和鼓励创新发展,推动各国实现包容性增长。”
  7月23日于成都举行的G20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各国代表认为,公平高效的国际税收体系是全球经济增长的有力保障,G20国家在税收领域的国际协调与合作仍有很大空间。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产品生产模式、企业组织形式、国际贸易模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原有国际税收秩序面临严峻挑战,亟须构建公平合理的新型国际税收关系。促进全球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是今年G20杭州峰会的核心议题,G20作为全球公认的治理平台,应在完善全球税收治理上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新型国际税收关系。
  作为2016年G20杭州峰会的重要配套支持活动, 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5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办,与会的40多个经济体和7个国际组织的150多名代表共议全球税收治理。国家税务总局充分利用FTA这个国际税收领域合作范围最宽、层次最高的平台,推进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此次FTA大会有1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参会,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柬埔寨、立陶宛、格鲁吉亚等5国是经中方和大会秘书处协调后,主动邀请的非FTA成员经济体,致力于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各国税务机关架起沟通桥梁。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着力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务主管当局的征管互助和协作。哈萨克斯坦国内收入局局长叶尔克金接受记者采访时,真诚期待中国税务部门向哈方更多分享营改增等税收改革经验做法,进一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前主任欧文斯认为,今年9月在杭州召开的G20峰会,中国将代表发展中国家发声,与更多国家实现税收良性互动、合作共赢,促进全球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
  “内外兼修”强法治根基 中国税务书写世界答卷
  中国企业到海外发展,需要改变思维方式与投资理念,这是企业的主动“换脑”。对于税务部门而言,扩大签订税收协定范围,帮助企业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制及政策,是税务机关应做的“功课”。伴随着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企业在境外遭遇的各类税收风险也不断增加。
  对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的更大范围对外投资活动,我国税务部门主动作为。2015年4月,税务总局出台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十项税收措施,谈签协定维护税收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税收协定作为国际税收关系与税收合作的法律基础作用,避免企业同一笔所得在居住国和东道国双重征税。目前我国已与10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10个信息交换协定,数量规模仅次于英国和法国,排名世界第三。
  “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三年来,“我们不断扩大税收协定网络,为我国对外投资和‘走出去’企业提供国际税收法律保护。”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说,仅2015年新签署的税收协定、议定书和谅解备忘录,就减轻了中国金融机构境外利息相关税收负担约96亿元人民币;与印度尼西亚、塔吉克斯坦等“一带一路”国家相互协商,为中国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约2.7亿元人民币。
  “走出去”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制还不十分了解,无法合理判断并有效控制“走出去”税收风险,迫切希望得到税务部门的帮助。
  “以往缺乏对境外税收信息的了解是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主要瓶颈,但是目前情况已经逐步扭转。”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王晓悦说:“税务总局网站目前已公布了俄罗斯、印度、文莱、加拿大、日本、尼泊尔等9个国家和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并编撰摘要方便纳税人理解和参考,今后将扩大到95个国家和地区。”国家税务总局还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设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专席,解答“走出去”企业的政策咨询,回应服务诉求。
  顺应“一带一路”战略,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各地税务机关对口研究有关国家税收制度,建立了“总局宏观指导、各省对口负责、信息集中共享”的国别税收信息收集机制,分解包括国别基本信息、税收法规、税收改革动向和经济发展动态4大类研究任务,建立国别税收信息中心和涉税处理案例库。2016年上半年已全面覆盖9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我国“走出去”企业主要投资目的地,更好方便“走出去”企业了解投资国税收政策。
  “丝路”使命树大国形象 中国税务展现责任担当
  深化税收合作是增强世界经济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手段,中国税务部门在多方合作与强化服务方面坚持蹄疾步稳,以实际成效促进全球经济改善。
  2016年5月,税务总局联合有关部门举办了今年第一期发展中国家税务官员研修班,主题为“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及‘营改增’和电子发票管理系统”,来自“一带一路”19个国家55名税务官员参加了研修班。本期开班,恰逢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成功落幕,税务总局将实施二十国集团(G20)/ OECD国际税收改革成果、建设现代化税务部门和加强征管能力建设等信息传递给学员,赢得了普遍好评。2015年以来,每年举办两期发展中国家税务人员研修班已成为税务总局联合有关部门援外常规工作。
  由越南商人经营的广西东兴仁和秤有限公司刚进驻中国时,对中国的税收政策法规和办税流程很不熟悉。在东兴税务部门一次次辅导下,这家企业对中国税制越来越适应。四年来,当地税务部门按规定累计为企业减免数万元税款。企业负责人阮世仁说,减免税虽然不算很多,但从中看到了中国税务部门为外资企业真诚服务的态度。
  广西防城港市国税局局长龙文权说,为有效服务“东盟边境投资商”,防城港国税局专门推出“一对一”对接服务,帮助东盟投资企业解决因语言不同、财税政策不同带来的涉税难题。同时研发推广“边民互市进口商品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实现了银行卡受理、税款缴纳的信息化和一体化操作,纳税人直接在边贸点开票,免去了在边贸点和税务部门之间的奔波。
  全国税务部门以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10项举措为抓手,结合区域“走出去”分布情况,提供共性个性服务,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因地制宜宣传“有话细说”。宁夏国税局结合中国阿曼产业园、中国沙特阿拉伯工业园项目建设,专门为企业提供税收协定辅导;广西国税局邀请越南驻南宁总领事馆商务代表讲解越南国家投资及税收政策;江苏国税、地税局联合有关部门宣讲“一带一路”投资服务政策;广东国税局、新疆国税局与有关方面联办“境外承包工程税收政策”“海外投资税务筹划”培训。
  ——协议服务示范“有案可循”。陕西国税局与8家典型“一带一路”投资企业签署了《税收服务保障协议》,承诺维护帮助企业解决跨境税收争议、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等权益。湖北省国税、地税局与有关单位组织100多家“走出去”企业负责人围绕“一带一路”沿线税收政策、税收风险等,分享交流税收协定适用、税收争议解决、境外劳务派遣等税收热点问题,努力破解境外税收法律难题。
  ——综合服务产品“有例可援”。宁波市国税、地税局出台包括促进涉税争议双边协商、建立“走出去”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实行“点对点”订单式的纳税服务在内的14项举措助力“一带一路”战略;广西国税局协同工信委等6部门联手14家驻桂金融机构,给纳税信用良好的“走出去”企业和想“走出去”企业充实“粮草”。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专门成立负责境外税收服务和管理协调的境外税务处,开通纠纷受理专门通道,提醒我国企业注意国际税制差异、转让定价调查、重复征税、税收争议等风险,加强与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各个经济体进行合作交流,帮助解决跨境纳税人的双重征税或税收争议问题。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当前,全球经济仍面临巨大下行压力,中国税收改革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服务于全方位开放格局,承担起稳健、成熟的大国经济责任,有助于进一步表明中国态度,拓宽中国思路,拿出中国方案,将为全球经济复苏贡献中国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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