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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资讯

新增试点纳税人开票时应注意哪些细节

添加日期:2016年07月29日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有两个多月,改革的过程中,纳税人遇到了哪些实际存在的问题?办税方面,还有哪些疑惑未解决?小编精心挑选了以下常见问题,如果你也正处于困惑中,赶紧来看看税务局的权威解答↓↓
  注意:新增试点纳税人开票时要注意这些细节!
  原营业税纳税人对增值税政策和新开票系统不太熟悉,开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打印发票字迹要清楚,不得压线错格,确保打印格式精准,不得将二维码或密码区与表样原有内容重叠,否则将影响发票的使用,产生无效票;在开票前应将纸质发票的号码与开票系统中的号码进行核对,在开票后若发现信息错误,应将发票所有联次全部作废,重新开具;及时掌握增值税相关政策,特别是了解常见税目税率,避免因商品编码、商品种类选择错误,而出现发票税率错误、品目错误等情况。
  注意:企业日常费用有些能抵扣有些不能抵扣!
  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企业日常发生的费用,哪些可以抵扣进项税,哪些情形不能抵扣呢?
  办公用品/电子耗材、车辆租赁、水费/电费、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会议费/培训费,这些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集体福利费、个人消费/餐费、免税项目支出、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上情形不能抵扣。
  注意:商务出差取得的公共交通票据不能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取得的票据其进项税额是无法抵扣的。但如果是驾驶公司自有车辆出差,就不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行驶过程中花费的汽油费、停车费、通行费等,如果能取得增值税专票,其进项都可以抵扣。如果是租车出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汽车租赁费用中17%的税款也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住宿服务适用6%税率,如果购入的住宿服务用于员工因公出差,且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公司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注意:餐费娱乐费即使取得专票也不能抵扣!
  招待客户的餐费和住宿费可以抵扣吗?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购进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用餐、娱乐费用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
  注意:营改增后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更给力!
  符合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营改增后能享受到更多政策优惠吗?
  以前,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享受优惠的金额与安置残疾人人数挂钩,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每月可享受不到3000元的增值税退还。自今年5月1日起,这一优惠的上限大幅提高,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员每月最多可享受当地省(含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4倍金额的退还。
  注意: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是否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不需要了。根据有关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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