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
税总召开资源税视频会 部署资源税改革
添加日期:2016年05月16日
5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资源税全面改革动员视频会,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实施资源税全面改革的精神,对资源税全面改革进行动员部署。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瑞标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孙瑞标指出,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营改增”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进的今年第二项税制改革任务,资源税全面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通过这一全面改革,将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对自然资源的税收自动调节机制,强化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功能,规范税费关系并降低企业负担,促进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优化,完善财产行为税制度,是我国税收改革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孙瑞标强调,要准确把握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内容和要点。资源税全面改革不仅全面推开了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而且通过在河北省试点开征水资源税、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征收资源税的新税目,从而逐步扩大了资源税征收范围。实施资源税全面改革要重点把握四个要点:理清各项收费和基金,这是资源税全面改革的重要前提;不增加企业总体负担,这是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基本底线;建立和完善从价计征的税收自动调节机制,这是资源税全面改革的核心任务;适度下放部分税政管理权,这是资源税全面改革的重要突破。
孙瑞标指出,资源税全面改革涉及的税目多、范围广,覆盖全国,各方面高度关注。资源税全面改革由于调整了计征方式、征税对象和纳税环节,新增了原矿、精矿换算内容,与从量计征相比,管理难度将成倍增加。为适应这一变化,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抓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包括税率的测算与上报、换算比和折算率的测算确定、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调整、税源动态管理以及规范申报和改革效应分析。
孙瑞标要求,各级地税机关要强化责任意识,弘扬“工匠”精神,精心谋划,倒排工期,确保改革平稳落地、顺利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严格督导落实,做好宣传培训,用好绩效抓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这项重要的改革任务落实好、完成好,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主持会议并就资源税改革落实中的具体操作问题作了说明。税务总局相关单位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以及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分管局领导和相关部门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