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55号
添加日期:2016年05月0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55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82.7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1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3%,2016年5月5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5月5日进行分销,5月9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7年5月5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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