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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取消B级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
添加日期:2016年04月25日
税务总局5月1日起将对B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据纳税服务司副司长韩国荣介绍,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税务部门依据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等内容对纳税人进行信用评价,按照信用程度设为A、B、C、D四级,每年4月,税务机关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韩国荣还通报了税务部门针对A级纳税人的最新守信激励措施。今年3月1日,税务总局在全国推行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A级纳税人不仅节省了购置扫描设备的费用,也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避免了因无法扫描认证造成损失,办税更轻松、更便捷。为助力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税务总局决定自5月1日起,将此项措施推广至B级纳税人,近七成纳税人将获得便利和实惠。细化明确征管事项 保障营改增顺利实施。
点评:创新工作机制,细化明确征管事项,轻松便捷纳税,实惠、利好纳税人,已成为税务机关的新常态。必将为全面顺利实施“营改增”扫除屏障,带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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