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44号
添加日期:2016年04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44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3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33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5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58%,2016年4月14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4月14日进行分销,4月18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4月1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1年4月1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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