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43号
添加日期:2016年04月0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43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1.7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491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05%,2016年4月11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4月11日进行分销,4月13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6年7月11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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