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法规
关于考生上传报名照片的公告
添加日期:2016年04月05日
财考办[2016]71号
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正在进行。根据《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首次报名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网上报名系统也对上传照片的格式要求进行了清晰的提示。根据报名前几天的情况看,有部分考生上传的照片明显不符合报名简章要求,甚至有个别考生上传与本人考试报名无关的照片。
我们再次提示并要求广大考生,一定要按报名简章和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上传本人照片,考生上传的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禁止考生上传生活照、全身照以及其他与本人无关照片等,照片审核不通过者,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首次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照片审核状态。未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与报名所在地注协联系更换,以避免影响参加考试。
特此公告。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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