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海阳市国、地税稽查局开展税务稽查合作成效明显
添加日期:2015年10月21日
为更好地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力度,近日,山东省海阳市国税局和海阳市地税局采取积极措施,打破传统的“管户”界限,联合开展税务稽查。2015年前三季度联合开展税务稽查7户次,联合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316.4万元。
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双方经过多次协商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税务稽查协作的通知》文件,建立起国地税稽查协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稽查工作计划,共同确定进户执法检查对象,交流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情况,协商双方协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稽查办案经验和稽查手段创新情况,及时沟通双方在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新动向、新手段和新特点。
二是联合开展案件稽查。对重大涉税案件、国地税共同管辖的重点税源企业,国、地税组成联合专案组,共同制定检查方案,联合入户共同实施检查,避免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在检查中,双方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和特长,采取分别立案、共同取证、分别处理的税务检查方式,形成稽查执法合力,提高税务稽查效率。
三是共享相关涉税信息。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凡不属于涉密范围的征管信息、稽查信息、票证信息及其他涉税信息,按照具体工作需求及时共享;发现相关税收违法线索和证据,互相通报,实现案件线索和证据资料共享。在发票鉴定过程中,双方及时协调各自发票管理部门,联合开展发票真伪鉴定。
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双方经过多次协商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税务稽查协作的通知》文件,建立起国地税稽查协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稽查工作计划,共同确定进户执法检查对象,交流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情况,协商双方协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稽查办案经验和稽查手段创新情况,及时沟通双方在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新动向、新手段和新特点。
二是联合开展案件稽查。对重大涉税案件、国地税共同管辖的重点税源企业,国、地税组成联合专案组,共同制定检查方案,联合入户共同实施检查,避免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在检查中,双方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和特长,采取分别立案、共同取证、分别处理的税务检查方式,形成稽查执法合力,提高税务稽查效率。
三是共享相关涉税信息。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凡不属于涉密范围的征管信息、稽查信息、票证信息及其他涉税信息,按照具体工作需求及时共享;发现相关税收违法线索和证据,互相通报,实现案件线索和证据资料共享。在发票鉴定过程中,双方及时协调各自发票管理部门,联合开展发票真伪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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