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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地密集部署打通转化链 促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路线图明晰
添加日期:2018年10月19日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入,作为国家科技创新薄弱环节的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正加快成型。《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从知情人士处获悉,2018年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第一批子基金拟上会8支。自此我国转化基金将超20支,规模达300亿元。除资金链外,上海、广东、四川等十余个省市密集出台细则方案,着力从产业链、服务链和人才链上全面打通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
今年第一批基金上会8支
伴随旺盛的市场需求和相关政策的完善,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迅速“扩围”。《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2018年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第一批拟设创业投资子基金已上报理事会,首批拟批准8支。“从上会的8家企业的实力和以往经验来看,全部审批的可能性比较大。”该知情人士坦言。
为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科技部、财政部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该基金遵循“引导性、间接性、非营利性、市场化”原则。在表现形式上,除设立子基金外,未来还将设置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机制。
数据显示,2018年1月16日公示的2017年度首批拟设立的6只创业投资子基金,基金规模高达76.68亿元。加上2015年、2016年的两批,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下设的创投子基金近15只,基金规模超过250亿元。在专家看来,如果按照此前政府出资和社会资本出资比例大致为1∶4.5,加上今年首批拟批准的8支基金,今年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将超20支,总规模近300亿元。
“目前很多企业申报比较积极,他们对引导基金的申请条件和对未来投融资的限制政策等比较关注,各地政府主导的引导基金也快速发展。从现在已成立的基金来看,主要集中于各地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需求的行业及领域。”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会理事、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毅超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对此,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主任陈劲教授表示,影响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约因素除了制度完善、人才培养等因素外,科技经费的构成中缺乏转移转化经费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次国家新增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就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一政府引导的基金设置,可以充分挖掘具有长远潜力的先进科研成果,从而探索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机制、新体系。
央地政策“红包”密集出台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提出,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围绕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实行差别化经费保障、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开展“绿色通道”试点,加快形成经验向全国推广。稍早之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税减免50%。
地方层面,多地都在积极探索如何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启“方便之门”。10月18日,辽宁省科技厅发文称,今年以来,辽宁省科技厅紧紧围绕“重强抓”专项行动“全年转化落地科技成果2000项”目标任务,采取积极有效举措,推动全社会参与、全要素整合、全链条贯通。
事实上,目前我国促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遍地开花”。安徽省近日出台《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重点在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有效供给和引进,推进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用等四个方面出台具体举措,破解阻碍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问题,进一步强化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而为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能力,武汉支持企业开展面向高校院所的技术难题竞标、科技悬赏等“研发众包”。另外,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路线图。
记者统计发现,广西、宁夏、四川、陕西、广东、河南、山东、上海、内蒙古、贵州、浙江、甘肃等十多个省市相继出台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另外,河北省正式启动实施“52111”工程,聚焦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中心的协同创新战略定位,探索具有河北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其中雄安新区等5个战略高地,要在2020年取得重要突破。
转移转化路线图渐清晰
从组织创新到制度创新再到模式创新,目前央地密集施策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让基础研究的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进入企业,也为全国解决产学研壁垒难题提供一条可行的路径。以科技创新“领头羊”上海为例,近年来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成果产出大户,上海加大了对其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的下放力度,全市有11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新制度和新流程。
浦江创新论坛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骆大进17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作为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要注重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服务链和人才链的协同。
“上海要提升其策源能力,促进更多高质量原创性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贡献,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通渠道,要形成企业需求导向的技术通道,通过各种政策、服务、活动等引导高校、企业和中介机构等顺畅对接;聚资源,要加快科技成果市场化、社会化技术转移、转化的人才集聚;建载体,通过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中心,以及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推动成果转移转化自身平台的载体性;破机制,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类创新主体内生动力和活力。”骆大进表示。
2016年4月,科技部会同18个部门制定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定位和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形成科技部门、行业部门、社会团体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强化中央和地方协同,加强重点任务的统筹部署及创新资源的统筹配置,形成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合力。各地方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逐级细化分解任务,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随着政策不断细化和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路线图日渐清晰。
今年第一批基金上会8支
伴随旺盛的市场需求和相关政策的完善,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迅速“扩围”。《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2018年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第一批拟设创业投资子基金已上报理事会,首批拟批准8支。“从上会的8家企业的实力和以往经验来看,全部审批的可能性比较大。”该知情人士坦言。
为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科技部、财政部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该基金遵循“引导性、间接性、非营利性、市场化”原则。在表现形式上,除设立子基金外,未来还将设置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机制。
数据显示,2018年1月16日公示的2017年度首批拟设立的6只创业投资子基金,基金规模高达76.68亿元。加上2015年、2016年的两批,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下设的创投子基金近15只,基金规模超过250亿元。在专家看来,如果按照此前政府出资和社会资本出资比例大致为1∶4.5,加上今年首批拟批准的8支基金,今年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将超20支,总规模近300亿元。
“目前很多企业申报比较积极,他们对引导基金的申请条件和对未来投融资的限制政策等比较关注,各地政府主导的引导基金也快速发展。从现在已成立的基金来看,主要集中于各地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需求的行业及领域。”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会理事、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毅超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对此,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主任陈劲教授表示,影响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约因素除了制度完善、人才培养等因素外,科技经费的构成中缺乏转移转化经费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次国家新增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就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一政府引导的基金设置,可以充分挖掘具有长远潜力的先进科研成果,从而探索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机制、新体系。
央地政策“红包”密集出台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提出,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围绕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实行差别化经费保障、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开展“绿色通道”试点,加快形成经验向全国推广。稍早之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税减免50%。
地方层面,多地都在积极探索如何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启“方便之门”。10月18日,辽宁省科技厅发文称,今年以来,辽宁省科技厅紧紧围绕“重强抓”专项行动“全年转化落地科技成果2000项”目标任务,采取积极有效举措,推动全社会参与、全要素整合、全链条贯通。
事实上,目前我国促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遍地开花”。安徽省近日出台《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重点在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有效供给和引进,推进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用等四个方面出台具体举措,破解阻碍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问题,进一步强化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而为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能力,武汉支持企业开展面向高校院所的技术难题竞标、科技悬赏等“研发众包”。另外,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路线图。
记者统计发现,广西、宁夏、四川、陕西、广东、河南、山东、上海、内蒙古、贵州、浙江、甘肃等十多个省市相继出台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另外,河北省正式启动实施“52111”工程,聚焦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中心的协同创新战略定位,探索具有河北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其中雄安新区等5个战略高地,要在2020年取得重要突破。
转移转化路线图渐清晰
从组织创新到制度创新再到模式创新,目前央地密集施策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让基础研究的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进入企业,也为全国解决产学研壁垒难题提供一条可行的路径。以科技创新“领头羊”上海为例,近年来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成果产出大户,上海加大了对其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的下放力度,全市有11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新制度和新流程。
浦江创新论坛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骆大进17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作为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要注重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服务链和人才链的协同。
“上海要提升其策源能力,促进更多高质量原创性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贡献,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通渠道,要形成企业需求导向的技术通道,通过各种政策、服务、活动等引导高校、企业和中介机构等顺畅对接;聚资源,要加快科技成果市场化、社会化技术转移、转化的人才集聚;建载体,通过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中心,以及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推动成果转移转化自身平台的载体性;破机制,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类创新主体内生动力和活力。”骆大进表示。
2016年4月,科技部会同18个部门制定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定位和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形成科技部门、行业部门、社会团体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强化中央和地方协同,加强重点任务的统筹部署及创新资源的统筹配置,形成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合力。各地方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逐级细化分解任务,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随着政策不断细化和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路线图日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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